近日来,很多网友非常关注广州两名儿童私入他人车辆导致车内窒息身亡的后续,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一个确切的说法,今天人民日报发声了,而且态度很明确:可以同情,但对于违背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的行为,则应不予鼓励、不予保护,不能把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推给全社会,法律不是“和稀泥”。
事情发生在6月19日广州花都,一名车主发现停在自家的车辆内有两名男童,发现的时候已经无明显活动迹象,后经过诊断确定窒息死亡。原来这辆车一个月之前门锁坏了,一直没有修好,这才导致邻居家的两名孩子误入车内窒息死亡。对此,两名男童的家属表示车主是有责任的,应该做出赔偿,因为车锁坏了不修,是导致孩子死亡的直接原因。
今日,人民日报发声了:“和稀泥”式判决,可能会释放了错误的是非信号。一是监护人会放松对于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放任未成年人的危险行为,反正出了事,对方多多少少都要赔钱的。二是让社会成员无所措手,动辄得咎,失去对司法公正的信念。司法可以同情弱者,但对于违背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的行为,则应不予鼓励、不予保护,不能把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推给全社会,法律不是“和稀泥”。
对此,网友们也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有的网友认为车主无罪,不要道德主义式的赔偿,这样会助长歪风邪气。还有的网友说出了自己家孩子亲身经历的事情:“我家孩子去年摔了胳膊骨折了,是在邻居的树被砍了的树桩上摔下来的,我是不是可以说邻居不该砍树,不该把树桩放那里。我们从来没有怪别人,就是怪自己没把孩子看好,孩子太皮了。如果处处推责任,还要你们家长干嘛?自己孩子不看好,社会没追究你们的责任就不错了!”对这位网友的做法,网友纷纷点赞,这才是传播正能量,社会需要这样三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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