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相关说明,其内容规定了中国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这条规定,意味着国家在搞推行国安法,并不是只做一个条文,而是在港设立监督执法的机构,从而监督整个国安法的执行所有反国家颠覆国家的势力都会在此次执法过程中,覆灭用四个范围,总结港版,国安法就是禁止分裂国家,禁止颠覆中央政府。禁止外国干预,禁止恐怖主义行为。
在立法后的执法是禁止这四种行为的关键,如果不能有成熟的执法逻辑和强有力的执法体系,那么再好的法律也会沦为一纸空文,根本无法遏制上述的四种恶劣破坏行为,驻港国家安全公署需根据现实情况收集并且分析国家安全情报的相关信息,根据这些信息来办理相关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这会使得整个国家的资源驻港国家安全公署都可以使用。
香港的国家安全,是整个国家安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有涉及国际安全的内容都可以从整个国家的角度来判断,这样以来,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可以完全靠自己来决定什么人,什么是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所以国家在法律上收回了过去授权给香港特区应对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物的活动的权利。从此,国安法将由全国人大来确立,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相关案件全权由国家机构决定并进行监督与执行。
在法案中还有一条明确的规定,在香港本地法律和港版,国安法是不一致的是用港版,国安法,实际上是废除了所有香港与国家安全相悖的法律,原属于香港的任何司法机关不再具有对国家安全的管辖权和界定权。这就宣誓了和香港的那些外国人法官和假洋人法官说拜拜。
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执法主体会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事务承担起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必须要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监督和问责。在具体的执行方面,要在香港特区政府警务处设立维护国家安全的部门,进行有关执法力量的配备,除此之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设立专门的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监控部门,该部门将负责监控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过去那些港警抓人法官放任的故事就将彻底翻篇。
换一种逻辑来说,港独的末日来了,不单单是港独分子,所有试图颠覆中央政府的反国家的人,不论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会被依法严惩。与此同时,针对相关国家的干预直接依法禁止同时还要对那些有恐怖主义行为的人直接使用国安法,这更加意味着过去所有港独分子干的坏事,还有美国英国在香港干的坏事都会被严令禁止,港警可以直接抓人。美国英国在未来也将无法再次通过香港来干涉中国。
对于那些港独分子,他们不但无法继续进行颠覆香港的一系列活动,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还会被秋后算账,所有进行过颠覆香港活动的港独分子们都会被清算,受到应有的惩罚,牢底坐穿,当年的他们认为有美国在背后撑腰,可现如今在中央的指导下,由国家派出机构指导,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来进行执法,任何人都不能干涉那些港独分子们只能如丧考妣般哀嚎。
没有国,哪有家?自由是有界限,如果一旦越界只会得不偿失,接下来就等着港独分子们受到来自国家的严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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