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瓦房店法院复州城法庭诉调对接工作站顺利调解一起家事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曹某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至复州城法庭,请求判决与丈夫崔某离婚,由于该案符合调解条件,登记立案人员遂在征求双方同意后转入诉调对接流程,由法官将案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送给特邀调解员,展开调解工作。
复州城法庭特邀调解员金余年在与曹、崔双方的谈话中了解到,夫妻二人感情确已破裂,目前对于离婚存在三个争议焦点:一是二人共同贷款所购价值22万元房屋的归属问题;二是孩子的抚养问题;三是家中价值3万元轿车的归属问题。鉴于双方经济基础均较薄弱,无力承担房屋及车辆的折价返款和孩子的抚养费,在详细了解双方的主观意愿后,调解员耐心地与二人进行了沟通协调,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明之以法,最终以房屋、车辆折价返款抵消孩子抚养费的结果妥善化解了双方的矛盾。最终,曹、崔双方均同意离婚,孩子归崔某抚养,房屋及车辆归崔某所有,曹某某不再承担抚养费。
该起婚姻家庭纠纷的顺利化解是法院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法院将继续坚持“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原则,充分发挥派出法庭诉调对接工作站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坚定不移服务社会综合治理,不断满足和回应人民群众对于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实体化运行“点线面”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努力打造“枫桥经验”瓦房店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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