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央行新近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自2020年7月起,河北省开展试点;自10月起,浙江省、深圳市开展试点。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如果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通知》要求,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现金特别是大额现金需求仍呈上升态势。与此同时,我国大额现金流通监测和管理方面仍属空白,已经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需要不相适应。根据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不完全统计与调研论证,个别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存取业务中单笔超过10万元的业务占比,笔数虽不及1%,金额却接近27%。
因此,当前我国亟需借鉴各国管理经验,从我国实际出发,优化大额现金服务,引导并规范社会公众现金使用行为,保证合理需求、抑制不合理需求、遏制非法需求,以达到降低社会成本、打击大额现金违法犯罪、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的管理目标。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大额现金管理新规不会明显影响到社会公众日常经济活动。一是目前我国如现金、票据、转账、网上、移动等支付方式多且应用广,多元化支付方式能够满足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生产生活的需要。二是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设置经过调硏论证,高于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现金使用量。三是只要客户依规履行登记义务,大额存取现并不受到限制。更何况,对于有实际正常需求的老百姓,银行业金融机构也会提前做好现金服务保障措施,正常的经济活动并不会受到明显影响。
(作者:21视频 编辑:朱景辉)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