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2日,我市将举办主题为“乐居洛阳,幸福家园”的洛阳市2020年惠民生稳消费房产展览会。
此次房展会定于6月12日至15日,在洛阳市体育中心凌波湖东广场举行。
此次参展的有房企、楼盘、物业、中介机构、银行及家居装饰公司。
一、参展单位
二、优惠措施
三、房产中介常见问题
一、购买二手房需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1.选择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过的中介机构。
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照要求备案开展经营的,属违规行为。
2.房产证件要齐全。
没有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正常办理交易,房产证的要关注房产土地手续是否具备正常办理交易条件。
持老
3.房产产权要明晰。
买方要求卖方配合到不动产登记部门查看房产是否处于查封、抵押、保全等不能交易的状态。
4.核实卖方的身份。
房产有共有人的,买房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三方居间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
房产所有人委托其中一个人或者第三人处理房产交易事务的,应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5.关注房产的性质。
除商品房外,还存在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
这些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要避免买卖合同与政策、法律冲突。
6.交易费用要算明白。
第一类是房产中介收取的服务费用,买卖双方可以要求中介机构在签合同前将服务费用讲明算清;
第二类是二手房交易税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要关注营业税是否超过免征的年限,继承房产或者受赠房产个人所得税相对较高等问题。
7.购房需要贷款的签订居间合同前要确认贷款资格。
贷款方要到银行咨询确认是否具备贷款资格,防止居间合同签订后,因贷不到款或者贷不足款违约,承担居间服务费不退和赔偿违约金的风险。
8.交易资金要办理资金监管。
按照规定,凡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二手房交易的,为保障交易资金安全,都要对买方自有资金部分进行监管。
9.看二手房的物管等费用是否有拖欠。
买方要求卖方清理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等费用。
10.慎重签订居间合同。
一是不要听信口头承诺,买卖双方和中介方的承诺均要在合同里书面体现;
二是明确违约责任;
三是要慎重、冷静签订居间合同,签订前仔细研究条款,或请人帮忙把关。
二、购房者如有投诉应怎么办
诉求人反映的投诉事项,根据“谁辖区、谁监管、谁负责、谁协调"的原则,诉求人可携带三方签订的居间服务合同、收据等材料向房地产中介所在辖区的房产主管部门投诉。
辖区所在地房产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协调主要分由三种情况。
一是辖区房产主管部门协调三方解决诉求人的投诉事项;
二是如果辖区房产主管部门协调不成的,建议三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三是如果中介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辖区房产主管部门收集经纪机构违法违规材料后,上报市住房中心,市住房中心依据法律法规对经纪机构的违法违规进行行政处罚。
内容来源:洛阳日报
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河南微房产】【河南微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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