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原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胡智锋教授,履新北京电影学院副书记、副校长并主持工作。
胡智锋,1965年生于山东莱州,先后就读于山东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曾任教于北京广播学院(现中国传媒大学)。2014年作为高级访问学者游学哈佛。1988年开始任教于北京广播学院(现中国传媒大学)。曾任中国传媒大学文艺系副主任、系总支副书记、电视学院总支副书记兼系副主任、《现代传播》主编、总编、文科科研处处长、传媒艺术与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作为中国传媒学术领域第一位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长期从事影视美学、影视文化、传媒艺术、电视传播艺术、公共文化服务等领域的研究。
据悉,去年11月15日,经中共北京市委批准,十二届市委第八轮巡视对中国戏曲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服装学院、中国音乐学院等多个市管高校党委开展巡视。今年5月22日,北京纪检监察网通报了市委巡视组对北京电影学院等12所市属高校党委巡视反馈情况。
通报显示,12所市属高校党委主要存在管党治党存在薄弱环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推动教育改革不够有力;干部队伍担当作为意识不强等问题。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通报指出:北京电影学院党委办学治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北京电影学院主要问题有:对蓬勃发展的电影市场,在办学定位、继承创新和发展方向等问题上还缺乏科学全面的分析判断;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不够严谨,办学治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巡视指出:如今,影视行业蓬勃发展,电影产业在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向往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中国电影行业尤其是电影教育与人才输出阶段,依然会存在专业院校毕业生路子窄,非专业选手综合能力强,更有优势的现象。此外,被誉为“中国电影人才的摇篮”的北京电影学院在此次巡视中暴露出的问题,反应出电影人的教育和人才的培养,任重道远。
北京电影学院是国家动画教育研究基地、北京影视艺术研究基地和中国儿童电影研究中心的挂牌单位。根据教学和艺术创新以及产业发展的需要,学院建有电影理论研究所、数字电影技术研究所、电影表演艺术研究所、中日动画漫画研究中心、中国动画研究院、中国电影产业发展研究院、中国电影文化研究院、中国电影高新技术研究院、中国电影教育信息情报研究中心和《北京电影学院学报》、《中国动画产业年报》、《中国电影产业年报》编辑部等研究机构。2007年成为首家主持国家“863”项目的艺术院校。2012年,参与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申报成功北京市2011计划培育项目——中国电影高新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北京电影学院青年电影制片厂,既是学生电影创作实践的组织指导单位,又是教师艺术创新实践的生产单位,能够进行正规的商业电影生产,创作了大量优秀的影片和学生毕业作品。据不完全统计,青年电影制片厂创作或参与创作的电影作品,获得国内外电影奖项77个。其中,《邻居》、《本命年》和《秋菊打官司》入选1999年新中国电影五十年优秀影片五十部;《离开雷锋的日子》、《冲天飞豹》、《秋菊打官司》、《劲舞苍穹》、《大沙暴》、《台湾往事》和《婼玛的十七岁》等获得多项“华表奖”、国家“五个一工程奖”。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参与创作的影片,多次荣获国外电影(文化)奖项和国内影视奖项。
据悉,2017年2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干部任免,张会军不再担任北京电影学院院长职务。此前,北京电影学院院长一职一直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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