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每个小区的附近都有大大小小的超市,平时买东西是非常方便的,不知道大家买东西后是否留意过购物小票呢,有些人认为,超市打出来的东西一定不会出错,毕竟都是电脑计算的,但实际上却不是这样。交了钱之后,最好还是要仔细核对一下。
图/运城优乐多超市
近日运城市民王女士向本平台反映:在运城优乐多超市圣惠路店购买的豆黄,标签明明标注的价格是2.08元每斤,可是结账的时候却发现每斤多收了1.42元,她非常生气。她的家人随后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12315客服已受理,并转相关部门。
图/运城优乐多超市 价格标签2.08元
图/运城优乐多超市 单价3.5元 物品小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也就是如果被欺诈者受到欺诈的事实被认定的话,被欺诈者可以主张消费金额三倍的赔偿;如果不足500元的,按500赔偿。
很多人去超市买东西,会一次性购买不少商品,没有留意每样商品的价格,遇到类似的情况也许也没能发现,提醒大家,一定要保留好购物小票,一旦出现问题,要向超市追责,另外,也要仔细核对一下商品的价格以及数量,看看有没有差错。
要是发现小票上的价格和货架上的价格不一致,一定要立马跟超市反映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认为超市是不是故意而为之呢?欢迎评论转发。
来源:运城新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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