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农民工兄弟们,大家还记得在去年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通过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下简称《条例》)吗?《条例》中明确规定,从今年的五一开始实施,一就是说现在这份《条例》已经生效了,今后各位又多了一份保障!同时,虽然农民工兄弟们多了一份保障,但房地产企业们可就不好过了,尤其是实力相对较差的中小型房企!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总归分七大章,洋洋洒洒六十多条,其中涉及到农民工兄弟的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工资清偿、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此《条例》的开始实行,意味着农民工兄弟今后在“工资”这块能多了一些保障!相信有了此《条例》之后,拖欠工资的事情会少一些,大家在讨要工资的时候会容易一些!当然,有时候政策下发可能落实不到位,这时大家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属于自己的薪酬!
《条例》中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这就意味着,将来咱们的农民工兄弟也有可能像上班族一样按月领工资了!而不是非要等到工程完工或者过年才能领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劳动所得!
但这样的规定对于房企来讲可以说是毁灭性的打击!我们都知道,在房企看似风光的表象之下隐藏着的其实是没钱!别看房企能够出钱买地建房,实际上很多钱也都是贷款、融资而来,而只有房子建成卖出去了才能够回款,然后用回款、去还钱、去发工资、去继续拿地建房。这也就是说,当房子还没建成卖不出去的时候,房企是没有什么钱的,这他们拿什么给大家发工资呢?
《条例》没有实行之前,房企还能先拖欠着工资,等到房子建好了卖出去了有钱了在结清。但《条例》开始实行之后,这样的做法明显是行不通的!《条例》一出,房企们就不可以在拖欠农民工兄弟们的工资了,这些人工费用他们必须按月支付,那房企的资金链怎么受的了?那些房地产的巨头们可能还会好一点,但对于中小型房企来讲,简直就是毁灭性的打击,在这之后相信会有不少的房企宣布破产!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讲,最重要的就是资金链,资金链一旦断裂或者账上缺钱,房企就很难发展下去,而按月支付工资就很有可能造成这样的后果!本来拿地盖房之后,房子还没开售房企就没钱,现在还要筹钱去付工资,对于房企来讲就是雪上加霜!房企通常的做法都是拆东墙补西墙,预售一部分回款之后拿钱付工资,现在这样的做法显然是行不通了,可能还没等到你拆东墙呢,西墙就得想法补上了,这想不破产都难!
现今《条例》已经开始实行,我在这里由衷的祝愿每位农民工兄弟都可以按时领到属于自己的那份工资!虽然从《条例》下发到落实一定会经过一段时间的过渡,但“正义也许会迟到,却绝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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