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新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该规定将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依据该决定,5月1日起,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
其中细化了电子数据的种类,包括5大类各种形式: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该项法律从明日起实施,意味着网络里的信息也可以当作法律证据,键盘侠也难逃网络法网。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网络攻击、无理谩骂,如果骂的过心安理得,如果骂不过也只能独自忍受;因粉丝阵营的不同而引起的互骂行为也屡见不鲜,他们的粗暴言语极大地损害了当事人的心灵。键盘侠可要注意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该法的实施也引起了网络上一些人的担忧,这些记录是否真实,聊天记录也应进行进一步评定看是否为真实信息,才会作为证据的。虽然会有很多的担心,但是,该法对维护网络环境的健康发挥了更大的保护作用。
对此,你怎么看该新法的实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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