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2020年对大多数企业来说,无疑是艰难的一年,很多企业,到目前仍没有恢复正常的经营秩序。但是各项支出成本一样都没有少,为了“活下去”,企业纷纷开始裁员缩减成本,但是裁员不是简单的事,搞不好,不仅降低成本的初衷达不到,反而会因为违法裁员,加大企业的损失。因为,企业裁员直接的影响就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隐患则是自身秘密可能会被泄露。企业是以营业为目的的社会团体,对很多企业来说,守法是最高标准。大多数企业,在野蛮生长期间,多多少少都有一些缺陷,这些缺陷有些还非常致命,外人不一定知晓,但内部可能很清楚,一旦泄露,对企业的生存将产生巨大威胁。
鑫涌律师提示
经济补偿是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对于企业而言,是必须要支付的。而自身秘密的泄露,却可以进行积极预防。目前比较常见的办法就是,单元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所谓的竞业限制协议就是,用人单位和员工在解除劳动关系后,一定期限内不得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在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竞业限制的好处在,可以让掌握了公司秘密的员工在一定期限内不会使用这些秘密给公司带来伤害。他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约定员工需要遵守的期限;
2、约定了员工期限内不得从事的行业;
3、约定了单位给员工的补偿;
4、约定了员工违约的赔偿额度。
因为竞业限制主要用来保护公司,本身是对劳动就业选择的侵害,所以法律对竞业限制也做了很多规定:
1、签订的主体: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
2、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3、不得从事的行业:保护的客体限于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为限;竞业限制必须是保护合法权益所必须。
4、单位给员工的补偿:单位给员工的补偿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也不得低其之前平均工资的30%。
5、给员工约定的赔偿要与员工享受的补偿,以及岗位重要程度有关。
因此,有些对于单位特别重要的岗位,出于公司的利益的保护,最好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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