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第一个季度已经过去,在这个季度里,海南房地产市场不仅经历了有史以来最严重的市场停滞期,同时在产业结构转型力度上也有所加大,不仅对农村和城市的土地使用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划,在安居住房问题上更有了进一步的指导。下面我们来对第一季度的土地和房地产政策进行盘点,看看在楼市行情清冷的第一季度里,海南房地产行业的转型发展都经历了哪些重要时刻。
1月
1月7日
海南住房公积金实行“租房约提” 将按月自动转账
围绕海南自贸港改革创新人物,以及贯彻落实租购并举、“房住不炒”等住房政策,海南省将推行“租房约提”业务新模式,适时由原来一年一提调整为按月自动转账,有效缓解职工租房资金压力,助推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发展。
1月12日
三亚市村庄建设管理办法来了:宅基地面积、层数、层高
1月12日,三亚市发布《三亚市村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村民宅基地坚持“一户一宅”原则,每户宅基地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村民建房鼓励保留适当院落空间,新建住宅基底面积不得超过13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三层(第三层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首层的三分之二),建筑屋顶檐口高度控制12米以内。
1月17日
海南将继续严格执行全域限购政策
1月17日,海南省相关部门在记者会上着重介绍了2019年房地产行业的转型情况,并表示海南省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决不当“房地产加工厂”,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调整产业结构,破除经济发展对房地产的依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坚决贯彻相关部门决策部署,从服务于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大局出发,继续严格执行“全域限购”等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坚决防范炒房炒地投机行为,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加快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房地产行业转型发展。
实施全域限购政策一年多以来,房地产业转型取得初步成效,房地产调控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市场运行稳中有降,市场秩序总体良好。
1月17日
海口再出新规!逾期交房、验收不合格擅自交房的房企计入不良记录!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加强预售商品房交付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项目未按期交付使用或存在不能按期交付风险的,通知监管银行暂停拨付监管账户内的全部预售资金,并启动应急措施,协调相关部门监督监管账户内资金的使用。并将未按期交房的开发企业计入企业诚信度不良行为记录,限制该企业后期项目的后续办理及取消预售资金的便捷使用。
1月20日
海南省出台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海南省住建厅1月20日公布《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今后,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将分户验收,减少出现装修质量问题。
1月21日
海南严格落实土地出让控制标准避免圈地囤地
1月21日从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工作会议上获悉,为服务自贸港建设大局,海南今年重点提升自然资源要素供给质量和效益,严格落实土地出让控制标准、对赌协议和节地评价制度,避免圈地囤地。该厅今年将做好重点项目用海、用地保障服务工作;用好用足产业规划和用地政策,推动“只征不转、不转不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和弹性年期等政策落地实施;分类施策推进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处置,建立完善土地二级市场,引导、规范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消化和转型利用;实行新的省级土地储备运作机制。
2月
2月1日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出炉:新建住宅不得超三层,3月起实施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已于2019年12月31日通过,2020年2月1日正式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内容包括:村庄规划应当严守市、县、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指标;村庄规划可以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农村村民住宅、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产业发展。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农村村民建设住宅不得超过三层,高度一般不得超过12米,鼓励采用坡屋顶等特色风貌。
2月13日
海南:疫情急需使用土地,可先用地、先建设
2月13日从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获悉,根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海南明确疫情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用地、先行建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计划指标挂账使用。
2月15日
三亚出台新政促项目投资,可先行用地、分期缴款
2月15日,三亚市出台新政保证疫情期间项目建设。措施包括:
1、支持项目建设先行用地;
2、允许变更已出让土地缴款期限;
3、支持新出让土地分期缴款;
4、支持项目先行建设;
5、优化项目审批服务;
6、降低预售资金监管额度;
7、暂缓征收相关税费;
8、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3月
3月7日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推进海南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月7日晚,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介绍当日出台的《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尝试主体责任制的通知》。主要内容有:
1、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并创新提出发展安居型商品住房,以及实行本地居民多套住房限购政策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制度等。
2、各市县对本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负主体责任,避免将住房作为短期刺激经济增长的工具和手段,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责任落到实处。
3、健全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满足居住需求。其中包括发展市场化商品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力度,发展安居型商品住房。
4、鼓励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或项目转型发展为安居型商品住房、商业、办公等经营性房地产或租赁住房。
5、本地居民购买多套住房的限购政策,对在海南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户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停止向其销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场化商品住房。
6、改革商品住房预售制度,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
7、建立和完善海南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省级各部门根据职责,研究提出土地、金融、财税、市场管理等多方面的政策措施。
3月9日
海南深化“多规合一”改革 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3月9日海南省下发《关于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通知》,要求坚持“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思路,深化省域“多规合一”改革,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升国土空间品质和利用效率,提高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助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
3月11日
海南2020年旧改计划出炉:惠及153个小区、893栋楼、20000户以上居民
海南省住建厅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海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从城镇老旧小区认定范围、改造方式和内容、财政资金支持政策、优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审批流程、组织实施、组织领导、资金筹措、资金监管机制、任务考核、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作了规范性要求。
目前,海南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正有序推进,2019年海南省确定在10个市县共41个小区作为试点开展改造工作,目前有7个项目在建设,其中有3个小区改造已完工。2020年计划完成153个老旧小区、893栋住宅楼、建筑面积247万平方米,惠及20000户以上居民的改造工作,已启动相关前期工作。
3月11日
海南简化农房报建,推进闲置宅基地及农房盘活利用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要坚持宅基地审批原则,坚持规划先行,坚持一户一宅,严格按照《海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办法》规定执行,农村居民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通知》指出要进一步简化农房保健,鼓励推进闲置宅基地及农房盘活利用。
3月17日
2020年三亚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普通商品房项目用地仅 8.00 公顷!
3月17日,三亚市发布《三亚市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2020年,三亚市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共64宗、328.65公顷。其中,以划拨方式供应29宗、181.91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面积的55.35%;拟以“招拍挂”及协议方式出让35宗、146.74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面积的44.65%。
上述计划供地中,
▲住宅用地74.13公顷(经适房项目用地共33.69公顷,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共10公顷,限价商品房共22.44公顷,普通商品房项目用地8.00公顷),占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的22.56%(其中普通商品房项目用地占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的2.43%);
▲商服用地75.53公顷,占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的22.98%;
▲工矿仓储用地21.18公顷,占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的6.44%;
▲交通运输用地19.00公顷,占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的5.7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8.81公顷,占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的42.24%。
3月17日
海口拟出台有偿收回闲置土地实施办法
3月17日,海口拟定了《海口市有偿收回闲置土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有效期5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闲置土地,主管部门可以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海岸带陆域200米范围管控政策、“两个暂停”政策等原因导致无法动工开发的;因政府、政府部门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造成土地闲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同意按照调整后的土地用途、规划条件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因一年内消除政府原因存在困难导致土地闲置的。
3月19日
海南三亚:拔尖人才购房补贴6万元/年
三亚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3月19日发布了《三亚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服务指南》。《指南》对符合标准的人才明确了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1、拔尖人才住房租赁补贴5000元/月,购房补贴6万元/年;
2、其他类高层次人才住房租赁补贴3000元/月,购房补贴3.6万元/年;
3、硕士毕业生以及具有中级专业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本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才,住房租赁补贴2000元/月,购房补贴2.4万元/年;
4、.本科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1500元/月,购房补贴1.8万元/年。
3月22日
海南:落实房地产调控,严禁将纯商业住宅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
3月22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2020年海南省重点项目共安排105个,总投资377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77亿元。项目类别涵盖三大主导产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五大类,其中,“五网”基础设施和三大主导产业项目年度投资体量最大。同时,海南省明确严格落实海南省房地产调控政策,严禁将纯商业住宅房地产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
3月24日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五大政策保证旅游发展用地
海南省出台《海南省旅游业疫后重振计划——振兴旅游业三十条行动措施(2020—2021年)》,并于24日向媒体发布最新的旅游用地五大政策。首先,优化旅游业产业布局,对省重点旅游园区和重点旅游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强化补充耕地指标省级统筹,保障重点旅游产业项目用地。其次,创新旅游业用地政策。建立土地出让控制标准,创新实施“只征不转、不征不转、只转不征”以及先租后让、弹性年期、混合用地以及对赌协议等用地制度。
同时,降低旅游业用地成本。明确具有重大产业带动作用的大型游乐设施及配套主题酒店申请使用商服用地的,其基准地价可按现行商服用地基准地价的60%确定。
3月26日
海南明年底将完成全省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3月26日联合印发《海南省农村房地一体及集体建设用地统一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明确到2020年底,全面完善现有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和权籍调查成果。2021年底完成全省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发证率达95%以上。
从第一季度出台的房地产相关政策可以看到,2020年第一季度里,海南房地产行业虽然遇到了比较严重的市场下行时期,但这并没有影响海南产业结构转型的前进之路,反而更坚定了海南不当“房地产加工厂”的决心。在这一季度里,海南不仅在农村土地改革和城市用地规划上提出了新的要求,预售制的取消也让海南成为了首个实行现房销售的省份。那么,在即将到来的第二季度中,海南的产业转型又将如何发展,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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