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清明即将来临,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仍处于攻坚期、关键期,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和反复,根据《石家庄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清明节期间暂停祭扫服务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2020年清明节期间暂停祭扫服务活动的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公共区域焚烧迷信用品或丧葬祭祀用品。各乡镇(开发区)、村(居)委会要通过宣传栏介绍文明祭祀、张贴温馨提示,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暂停祭扫家喻户晓。要鼓励群众采取家庭追思、网上祭扫等方式进行祭扫,倡导通过建立家庭微信群、微视频、讲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等简约方式缅怀亲人。
二、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各祭祀场所的管控,暂停全市所有殡仪馆、公益性墓地、公益性骨灰堂等骨灰寄存场所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体公祭等群体性活动。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烈士陵园等分管场所的管控。
三、公安部门要做好安全保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在殡仪馆、公墓和骨灰堂等群众祭扫比较集中的区域、路口,对前来祭扫的人员和车辆及时劝返,对不听劝阻的人员要依法处理。同时,要加强治安检查和治安巡逻,防止在暂停祭扫期间发生治安事件。
四、市场监管、城管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处置的工作机制。依法查处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祭祀用品和在道路、街口、广场、绿地等公共区域焚烧祭祀用品等行为。
五、各殡葬服务单位要统筹兼顾,通过广播、横幅、宣传栏等方式对暂停清明祭扫进行广泛宣传。主动做好暂停祭扫服务后的教育劝阻,并通过开展网上祭祀、书写寄语等方法,满足群众需求。对新葬逝者骨灰探视或办理骨灰安葬业务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做好人数限定、体温检测等措施。
晋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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