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当事人合法权益,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规定,现依法对以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者应及时到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报财产,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不申报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也希望知情人来电、来信或者来人提供线索,协助法院执行。
如果您认识他们,
快劝他们还钱,如有财产线索,
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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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
0731-2289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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