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天元法院通过“云庭审”,在线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贩卖毒品案,据悉,这是天元法院首起通过互联网线上开庭审理刑事案件。
那么,“云庭审”究竟是什么呢?
“云庭审”即“云间网上庭审系统”,是互联网庭审的一种在线系统,当事人通过登录指定的电脑或手机APP以互联网在线方式参加庭审,“云庭审”对诉讼参与人使用的网络条件、设备、场所均有特定要求。
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开庭前半小时,承办法官指导公诉人、被告人利用“云庭审”系统与庭审现场进行了三方连线对接调试,为正式开庭作好了准备工作。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按照庭审程序组织了庭审,公诉人、被告人利用各自终端,在主审法官、刑事审判庭庭长刘伟良的主持下,严格按照刑事案件审理程序,进行充分的质证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画面流畅、声音清晰、程序规范。经庭审查明,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刘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明知甲基苯丙胺及甲基苯丙胺片剂是毒品仍多次予以贩卖,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情节严重,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近期,天元法院刑事审判庭共通过“云庭审”审理了三起涉毒案件,充分运用互联网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推进在线立案、在线庭审、在线调解等线上诉讼活动,全程留痕记录,在疫情期间不仅保证了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而且延伸了打击触手,为严惩毒品犯罪及全面、深入推进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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