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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3月份职工四险参保变更办理又有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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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近期社保费用具体减免政策正在制定和发布中,西安市四险(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信息系统也将随之进行调整,目前3月份费用系统暂未核定,因此经办人无法在网厅办理人员增减变更,会提示最大做账期号小于当前年月,原因即在于此。为确保信息系统顺利调整,企业能够正常享受相关减免政策,根据上级部门通知,将近期企业职工人员增减变更业务集中办理时间通知如下:

一、4月份、5月份人员增减变更统一办理时间

4月份人员增减变更:正常办理时间应为3月1日至3月28日, 因系统正在调整,故目前暂停办理,统一办理时间为3月30日—4月10日,单位经办人可在网厅自行办理,系统将在4月11日--12日核定应缴费用。

5月份人员增减变更:正常办理时间应为4月1日至4月28日, 因系统调整,统一办理时间为4月13日—4月28日,单位经办人可在网厅自行办理。系统将在月底正常核定费用。

5月之后月份均恢复正常,即每月1日至当月28日17时,经办人自行通过网厅办理下月人员增减变更。

温馨提示:

(西安的四险业务均为当月变更,次月生效,如,正常2月28日之前申报的人员增减变更业务,均在3月份生效,故称3月人员增减变动,以上内容所指月份,均是实际生效月份,请经办人务必分清楚。3月份人员增减正常办理时间应为2月1日—2月28日,疫情防控期间,我中心已通过公众号通知,网络集中办理的方式办理人员增减,因此理论上不存在未及时办理的情况,如确因疫情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的企业也未向我中心及时报备的企业,可携带未及时办理的情况说明和人员增减变更表,前往经办中心窗口予以补办,统一办理时间为3月23日—3月27日,系统将在3月28--29日核定应缴费用,在核定费用之后,我中心将不再补办3月份的人员增减变更。)

二、新立户企业统一办理时间

在此期间新参保立户的企业,因费用无法正常核定费用,因此无法按照正常时间办理。

需要立户在3月的企业,统一办理时间为3月30日—4月10日;

需要立户在4月的企业,统一办理时间为4月13日—4月28日。

具体的办理时间以系统调整结果为准,届时请新参保企业咨询各经办中心或者留意公众号最新通知。

三、四险网厅开通方式

四、医保缴费事宜

目前仅有省级医保部门的相关指导文件,市级具体政策细则正在制定中,各参保企业经办人可暂停申报四险费用,待具体政策发布实施后,公众号将及时发布通知,经办人再通过税务系统申报缴纳各类社保费用。

在4月30日之前,因企业未及时缴费2、3月份导致的医保欠费,暂不征收滞纳金,且不影响参保职工住院挂账等医保待遇,已经足额缴纳2、3月份医保费用的企业,待具体减费政策出台后,会有相应的处理办法,请及时关注官方通知。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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