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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微商朋友圈卖口罩诈骗57万多元 获刑1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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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岁,走过了青葱岁月,精彩的生活的大门刚刚开启,却因在朋友圈虚假发布出售口罩信息,而徐徐地关上了。
3月5日上午,苏家屯区人民法院通过“云审判”对一起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实施口罩诈骗案依法公开宣判,依照法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从严从重从快原则进行了判决,犯罪嫌疑人侯某(女)因非法获利571400元,被判刑11年6个月。26岁至37岁,人生最美好的11年,侯某将在牢狱中度过。
一些老顾客信以为真 纷纷微信转账买口罩
2月7日,苏家屯分局中兴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陈女士报警称,被一位名为侯某的女子以卖口罩为由骗了5万元。
接到报警后,苏家屯警方立即开展调查。经查,侯某曾是一名卖水果的微商。疫情发生后,侯某利用微信群发布“手中有大量口罩货源”的虚假信息,一些曾买过水果的老顾客信以为真,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其付款购买口罩,侯某收到货款后将这些老顾客从微信好友中删除。
经进一步工作,民警很快锁定了侯某的藏匿地点,并将其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侯某对其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侯某交代,她在疫情期间先后实施诈骗作案60余起,涉案金额近60万元,骗取的钱财都在网络直播上挥霍一空。
涉疫情防控物品
法院“云审判”依法快审快判
3月5日上午,苏家屯区人民法院运用“云审判”方式,对这起诈骗案依法公开宣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物品的名义,多次实施诈骗行为,应予从重处罚。
被告人侯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30万元,扣押的作案工具手机予以没收。法院同时责令被告人侯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十日内退回全部被害人损失。
“现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避免人员聚集,所以这次我们采用了‘云审判’的方式进行了远程的开庭审理。”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曲宁说。该案是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审理的第一起口罩诈骗案,依照法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对被告人从严从重从快进行了惩处,也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26岁至37岁,人生美好的11年,侯某将在牢狱中度过。
疫情期间
多地多人
涉假卖口罩案
被判刑
3月4日上午,谢某通过网络视频接受广西天峨县法院审理,法院当庭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谢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谢某将假卖口罩诈骗的钱财全去赌博了。
3月3日上午,广东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件,一审依法判决被告人苏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27.5万元发还给被害人。

  来源: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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