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号 > 正文 申请入驻

与企业共克时艰,物流与供应链服务行业这些利好政策已出台

0
分享至


疫情当前,如何支持企业渡过难关成为难题,经济如何发展也牵动着全社会人民的心绪。在本次疫情中,物流在应急物资供给与调配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为维护和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势必要从各方面支持物流行业优先复工,突破物流瓶颈,维持物流与供应链的顺畅运行。

为此,协会曾联合青岛市供应链协会、厦门市物流协会、山东省物流与交通运输协会、湖北省供应链管理协会、烟台市商贸物流与供应链协会、广东省采购与供应链协会、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协会、深圳市跨境电商供应链服务协会九协会向各级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物流园区发出关于物流与供应链服务行业抗击疫情共克时艰的倡议,提出了降低运力成本、减免租金、减轻企业负税、企业信贷支持、物流企业员工安全防护几个方面的建议关于物流与供应链服务行业抗击疫情共克时艰的倡议书(点击这里查看原文):

随着疫情的进展,国家各地在疫情期间支持企业经营的各项利好政策不断出台,而我们也能欣喜的看到倡议书里提到的很多问题和建议,如今也已经有相关政策出台,比如:

交通运输保障方面

2月8日,国务院《关于做好公路交通保通保畅工作 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的通知》

对保障公路路网顺畅运行作出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科学有序、依法依规”原则,调整优化公路交通管控措施,严禁擅自封闭高速公路出入口,严禁阻断国省干线公路,严禁硬隔离或挖断农村公路,严禁阻碍应急运输车辆通行,严禁擅自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省界和国省干线公路设置疫情防控检疫点或检测站,已违法违规设置的要坚决撤销。

2月10日商务部《关于做好重点城市生活物资保供工作的通知》

强化调运配送。配合公安、交通运输、发展改革等部门尽快建立重点城市生活物资运输“保障线”,通过发放疫情防御时期特殊通行证、与周边产地和城外寄递建立联动机制等方式,强化运输保障。建立急安全应急配送机制,提供必要通行便利,确保重要生活物资配送“最后一公里”畅通无阻。

2月11日公安部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道路交通保障工作的通知》

要求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设置专用通道,完善相关交通设施,保障应急运输、民生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要优化城市货运车辆通行管理,便利应急运输、民生物资运输车辆进城,并适当放宽其他货运车辆进城条件。

2月15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明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具体工作,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统一实施。2月17日零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免费对象为依法通行收费公路的所有车辆。其中,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开放式收费的高速公路和普通收费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税费减免和金融支持方面,为帮助企业走出停工减产、收入下滑、现金流短缺等困境,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政府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减轻负担,共度难关:

2月7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

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同时明确支持范围,申报流程并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资金监督管理。相关生活物流服务企业、医药物资储运企业及应急保障物资运输企业可享受该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要求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同时对因疫情影响发生亏损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类企业,最长结转年限从5年延长到8年。

2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

强化融资担保服务。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对于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

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积极推动运用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应收账款抵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方式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供给。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便利快捷的优势,尽快开发疫情期间适合中小微企业的融资产品,满足中小企业需要。发挥各地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作用,积极开展线上政银企对接。协调银行、保险机构开放信贷、保险理赔绿色通道,加快放贷速度和理赔进度。

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加快落实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的作用,带动产业链中小企业协同开展疫情防控、生产恢复与技术创新。帮助中小企业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沟通合作、抱团取暖,营造共荣发展、共克时艰的融通生态。

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明确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平台等(以下简称“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后,即可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备案变更和相关证明。税务机关受理上述退(免)税事项申请后,经核对电子数据无误的,即可办理备案、备案变更或者开具相关证明,并通过网上反馈方式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纳税人。

同时,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的所有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均可通过网上提交电子数据的方式申报出口退(免)税。税务机关受理申报后,经审核不存在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等疑点的,即可办理出口退(免)税,并通过网上反馈方式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纳税人。

……

从政府出台的各种政策更加印证了我们的倡议是出于对物流与供应链行业的专业认知和深刻了解。在全国将抗疫作为优先工作的环境下,我们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对企业的各项政策支持中看到,国家平稳经济健康运行的决心。

尽管目前企业纷纷开始复工,但产能和业务并未能完全恢复,当前疫情还处于严峻时期,对物流的影响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物流与供应链行业企业将面临复工难、供应链运营弱化以及中断的风险,未来一段时间都还将面临更多挑战。抗击疫情、恢复生产需要产业、学界、政府、行业等多方面的互动和协同,我们希望接下来还能有更多相关保障政策出台,帮助我们的企业共渡难关。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互联网与电子商务
互联网与电子商务
物流、供应链、电子商务
631文章数 85关注度
往期回顾 全部

专题推荐

永远跟党走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