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助力企事业单位复产复工,保障群众正常出行需求,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的通知要求,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决定逐步有序恢复出租汽车出城运营,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2月20日至疫情结束,我市出租汽车仅限“四县一区”内出城运营,一律禁止返程载客。
二、严禁前往黑龙江省域内等疫情严重地区从事客运经营行为。
三、严格做好车辆消毒、通风工作,认真执行乘客实名登记乘车,驾驶员和乘客必须佩戴口罩。
四、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凡违规上述规定的从业人员,将按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下一步,我中心将根据省、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按照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工作部署,逐步恢复出租汽车正常出城运营,望全体出租汽车从业人员严格执行。
特此通知。
松原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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