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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恶意带节奏甩锅员工,疑似替当当网洗白开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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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微博上一条热搜引发大量跟帖评论,该热搜话题为“北京一确诊病例复工期间密切接触66人”,截至22日下午两点半,话题阅读量已高达4亿。

事情源于当天下午四点,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分享了一个流调案例。其中提到,有一企业女员工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但在得知被感染之前已复工,并在复工期间被排查出有66人为密切接触者。

故而,有媒体发起了一个话题,并将其设置为“北京一确诊病例复工期间密切接触66人”。

原则上来看,这一话题陈述了基本事实,未做价值判断,并无不妥。

但偏偏有个别媒体,却就这一事件强加价值判断,在没有依据支撑的前提下,私自把该员工的复工行为定性为“私自复工”。

并通篇故意抹去该员工复工时间、得知被感染时间等关键信息,且特意强调该员工隐瞒症状的情况,引导性非常明显!

以下是该媒体的微博截图:

那么,完整的情况到底是怎样的呢?新闻发布会上,庞星火的陈述如下:

2月13日,我中心接到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A某某。通过对A某某的流行病学调查,确定A某某女儿B某为密切接触者,由于B某儿子年幼且处于哺乳期,所以没有进行集中医学观察,采取的是居家医学观察。B某在观察期内未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告其2月13日已经出现咽痛的症状,直到2月18日症状加重后才告知。B某于2月19日确诊了新冠肺炎后,疾控中心开始排查B某的密切接触者,发现B某于2月10开始复工,根据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管理的有关方案,流调人员对其工作场所和接触过的人员逐一进行排查,最后划定了密切接触者66名,全面进行了集中医学观察,同时还有二百多名一般接触者,也进行了居家隔离。

1、新闻发布会中,并未明确表示A某某的确诊时间为13日,只是说在这一天接到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A某某。要知道,庞星火是在对已知已定的事实进行回顾性描述,也就是说,A某某被确诊的事实是讲述这一案例的前置条件,不代表A某某在13日当天被接诊的时候就已经确诊。——这个信息点非常非常重要!

2、B某最早在2月13日当天才被北京疾控中心认定为密切接触者,从而开始了居家医学观察,也即居家隔离;原因在于,必须是先接诊了A某某,才有了对A某某的流行病学调查,排查到B某为密切接触者。

3、B某2月13日开始出现咽痛的症状,但未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告;

4、B某2月18日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告了自身症状,次日被确诊,随后有了对B某的流行病学调查,划定了密切接触者66名。

5、B某从2月10日开始复工,2月13日开始居家隔离,上班时间最多3天(10日、11日、12日);13日当天是否上班,存疑,需要知道其被判定为A某的密切接触者的时间。

6、B某的密切接触者66名里很可能大多数为同事。

以上6点,为北京疾控中心分享的案例的全部信息。其中,存疑的点共三个,分别是:

1、A某被确诊的时间具体为哪一天,即是否为2月13日接诊当天,或更靠后的时间;

2、B某被判定为A某的密切接触者及开始被要求居家隔离的准确时间;

3、B某的66名密切接触者的身份。

与此同时,至少有两个信息是确定无疑的,分别是:

1、B某2月10日起开始复工;

2、B某最早2月13日被判定为A某的密切接触者并被要求居家隔离。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存疑的三个点与至少确定的两个信息互不干涉。

即便是A某在2月13日当天就确诊了,作为密切接触者及被感染者的B某也只可能最早在当天被判定为A某的密切接触者并被要求居家隔离,即疾控中心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的“通过对A某某的流行病学调查,确定A某某女儿B某为密切接触者,由于B某儿子年幼且处于哺乳期,所以没有进行集中医学观察,采取的是居家医学观察。”

而早在3天前,B某已经开始复工。此时,A某被接诊尤其是被确诊的事情远未发生!B某被要求居家隔离的事情自然也未发生,向社区工作人员隐瞒咽痛症状一事当然也未发生。

而反观新京报的报道,令人深感疑惑的是,其到底从何处得来的信息,支撑起做出了将B某定性为“私自复工”的判断?

好在广大网友这一次敏锐地发现了这一问题,并积极指出。

但问题在于,新京报并没有对这一微博做出任何回应,并且我今天才发现,在发布微博之前,新京报已在其网站发布了同一报道。换言之,微博不过是对该报道的二次搬运!

该案例B某信息与当当员工相关信息高度吻合

尽管有网友称,该案例中的B某就是当当被确诊的员工。但由于疾控中心并未告诉外界该案例当事人的具体身份,我不敢斩钉截铁地说,该案例中的B某就是当当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的员工。

不过,非常巧合的是,疾控中心分享的这一案例中的多处信息,与当当网员工确诊的信息高度吻合。

1、事件属性高度吻合:均为企业复工期间,员工确诊感染;

2、当事人复工时间高度吻合:均为2月10日;

3、当事人中止复工/被要求隔离的时间高度吻合:均为2月13日;

4、当事人报告症状加剧的时间高度吻合:均为2月18日;

5、当事人确诊时间高度吻合:均为2月19日;

6、当事人家庭信息高度吻合:均为女性,均为母亲确诊,均有丈夫及孩子且丈夫孩子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不同(存疑)的点则有以下三个:

1、双方母亲确诊的时间或不同:疾控中心通报案例中B某母亲接诊时间为2月13日,确诊时间疾控中心未明确告知;

而据公开信息,当当该员工被确诊的时间为2月15日(周六)。

2、上班时间长度或不同:疾控中心通报案例中的B某上班时间最少为3天(10日、11日、12日),13日当天是否上班,存疑,需要知道其被判定为A某的密切接触者的时间;

而据当当市场部发布的声明,当当该员工上班时间为3天。

但另有媒体如新京报在报道里用了“3天半”这一说法。

3、报告症状加剧的对象不同:疾控中心通报案例中的B某报告

另外,有一个特别需要注意的关键信息:

无论疾控中心分享的案例中的B某和当当已确诊的员工是否为同一人,有一个信息是确定无疑的,即他们与之前被确诊的家人,即其母亲的活动场所必然是重合的。

也就是说,2月13日或2月15日确诊的病例,与2月19日确诊的病例中,必然至少有一个重合的活动地点。

而根据北京疾控中心披露的信息来看,只有2月15日和2月19日这两天的确诊病例中,存在一个重合的活动地点,皆为通州某小区。

而2月19日一共确诊2例,且分属于不同的区(一例西城,一例通州)。由此可以认定,在对外披露的案例中,有且仅有2月15日和2月19日一例二代传染病例:无论是当当员工的案例,还是疾控中心分享的案例,只可能是由2月15日这一确诊病例传染的。

也即,当当确诊的员工即为疾控中心分享案例中的B某,在疾控中心信息为真的情况下。

那么问题就在于,新京报为何要私自将当当该员工的复工行为定性为“私自复工”?是替当当洗白,还是确实专业能力不足导致了如此低级的错误呢?这个问题,仍需新京报给出合理解释。

Moneyor life?复工与否需要慎重权衡利弊

同样是在2月21日,中国新闻网发布了一条消息,引述人社部的说法称企业员工感染新冠肺炎不能认定工伤。这不是一条新信息,很早之前人社部就已经对外做过相关解释。但这个发布的时间点却很值得玩味。

也是在同一天,当晚的新闻联播报道了,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内容,会议明确提出,全国疫情发展拐点尚未到来。

并特意提及,要全力做好北京疫情防控工作。

这些信息,值得每一个人注意再注意。

虽然早在1月31日开始就有的声音出现,2月3日,中央常委会提出“继续推进经济工作”,北京常委会更是明确提出“重点项目要按时开工,引导企业及时复工复产”,以及时至今日,更多企业开始大肆宣扬复工复产的相关信息,大有引导全社会积极复工复产的趋势。

但是,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复工复产的前提仍然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这不仅是为员工的生命健康负责,也是为企业的利益考虑。

无需列举案例,连日来,包括当当网这一事件在内,已发生多起企业复工后,员工被确诊或疑似病例从而导致更多员工在更长时间内被迫隔离的情况。这个损失,恐怕比暂时不复工的损失更大吧?

国家要算经济账,企业要算经济账,员工自己也要算经济账,故而,关于复工复产的重要要性,各界应该是有共识的。

但是仍然要考虑几个问题,即是否真的迫切到不在某一时间段内复工复产就将遭受灭顶之灾,是否复工复产的方式只能是去某一固定的工作场所,以及你是否做好了防护措施并考虑好了被感染后的后果?

比复工复产与否更重要的是,如何复工复产。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的风险,仍然是国家、企业、个人需要认真思考并想方设法确保的事情。

最后,这是一场赌博。坏运气当然不会一直降临在你头上,但好运气恐怕也一样。尤其是在一个信息仍不够透明的环境下。

无论做什么决策,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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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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