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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武陟法院执行干警微信“隔空”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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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现在疫情防控,我的工资估计泡汤了,谢谢您这么尽心尽力为我讨来工资!”申请人王某在微信收到执行款后,专门向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致电感谢。

2月18日,武陟法院执行干警张楠通过微信在线做被执行人程某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程某于当日通过微信转账履行了第一期执行款10000元。

原告王某与被告程某系追索劳动报酬纠纷,2016年,原告给被告干建筑工程,经2017年1月份结账,被告仍欠原告工资款23000元整,后经原告多次讨要未果,诉至武陟县法院。

经法院调解,原告王某同意被告程某于2019年8月30日前偿还给王某3000元,分别于2020年1月24日、5月30日前各偿还10000元。如被告有一期逾期,原告可就剩余款项一次性申请法院执行,另追加违约金3000元及诉讼费、保全费等387.5元。调解达成后,被告程某仍然不履行,案件于2020年1月26日进入执行程序。

春节前,因被执行人程某未自觉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张楠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限制其高消费,程某的出行受阻。年前,程某主动给执行干警打来电话:“法官,我一定积极和申请人协商还款,能否把我的限高令取消?”之后,程某和申请人初步达成了和解意向。

春节后,疫情防控全面开启,已不适宜通知双方来执行局,2月18日,执行干警便建立个案执行微信群,在群里耐心做被执行人程某的思想工作,又将程某的妻子也拉入微信群,其妻子是某单位正式职工,且名下有房产,经过执行干警多番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由程某分期付清26387.5执行款,并由程某的妻子提供担保。当日,程某将第一期执行款10000元通过微信转给了申请人。 (王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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