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尺寒(肖磊看市特约作者)
关于是否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争论,最近网络上报道很多,我们的观点很明确,支持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
有一种反对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观点,认为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福利,而且是免税福利。可现实是这个所谓的“免税福利”,却被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收走,并没有直接的发放到每一位缴存者手中供其自由支配。虽然缴纳公积金的个人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但在今天的中国,已经不是每一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都有购房需求了,而被强制收取的住房公积金却大量积存在管理机构的账户上,个人不是轻易、随意就可以取出自用的。所以,所谓的“住房公积金福利说”首先就是不公平的,对大部分缴存者来说更是不存在的。
我们用三大理由来论证为何要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
一是“劫贫济富”,制造社会不公。住房公积金制度本质上讲就是集资买房。大家一起凑钱放在一个大账户里,参与者谁能先拿出首付款,谁就可以先用这些钱给自己买房子。显然,在今天的中国,这个“能先拿出首付款”的人,一定是比不能拿出付款的人更为富裕。可正是这个相对富裕人的,本来也无能力买房,还需要继续努力赚钱、攒钱,却因为有“大家集资”的帮助,先人一步的占有了市场更多房产资源。
富人利用住房公积金购房的越来越多,买一套,买第二套,甚至有人做做手脚还能买第三套。这就制造了中国房地产市的需求旺盛,很容易推高房价,同时为穷人辛苦攒钱凑首付又增加了难度。这是中国高房价泡沫形成的基本逻辑之一,其本质就是富人使用穷人的公积金,占有更多房产资源。而人穷人还要每月准时缴纳公积金,以满足富人们的贷款需求。
有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中国住房公积金累积缴存约17万亿,累积支付11万亿,余额6万亿。
二是对企业和个人负担加重,可支配收入减少。住房公积金由企业和个人各自缴纳工资收入的12%,显然是这是企业经营成本。所以企业就要相应降低职工工资标准以求平衡。表面上看,企业经营成本没增加,而实际上是,职工收入没增加,企业成本也没减少。所谓的住房公积金是替职工存储一笔可用财产,可实际上这笔财产却不能随时使用,积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账户上个人财产,只能以一年期基准利率来计息。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是强买强卖。
三是不再具有普遍性,容易成为个别企业的变相免税福利。随着中国家庭和个人名下房产的相对普及,不是每个职工都有购房需求的。因此,每月收入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已经极不公平。另外,一些企业以最高标准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借住房公积金之名,一些职工大发免税福利。吉林省烟草公司就曾经出现5位高管累计超缴存233万公积金的例子。这是典型的侵吞国有资产和逃税的行为,类似的事件还有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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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就是全国各省市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仅管理运作这一项,每年即使只按1%的管理费用来计算,当前6万亿的存量住房公积金,也要每年600亿元的固定成本支出。这些钱与公积金缴存者买房是毫无关系的,却必须要由他们买单。
所以,是时候取消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了。老百姓的金融性消费和购房需求,应该由商业银行全面办理,不应再单独设立“集资买房”的特殊形式。这不仅会干扰中国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还会加剧中国社会高房价泡沫的不公,应该立即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
文/三尺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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