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方便参保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延长社会保险申报缴费期报备手续,全市社保经办机构为您提供“不见面”、“非接触”服务。
一、政策依据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 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22号)。
二、申报条件
受疫情影响,企业未能按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包括单位新参保、人员新增)和申报缴费业务的。
三、延长期限
按规定报备后,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在疫情解除后的3个月内补办。
四、申报方
1、电话预申报。参保企业需办理延长社会保险申报缴费期的,可向参保地社保局咨询,进行预申报。
2、不见面报备。参保单位填写《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报备表》、《南充市参保人员新增报备表》(表格可在南充社保QQ群文件栏上下载),社保局在收到相关报备表后两个工作日内办结,并通过电话、QQ(或 微信)等方式向参保单位反馈办理情况。
图文编辑|朱薇 责编|胡志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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