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面前,我们每个人都是防线,2020年1月27日,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第一时间发出《致辽河两级人民法院全体干警的倡议书》,号召两级法院干警从我做起,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1月28日,辽河中院紧急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了《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应对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护方案》,通过多方渠道迅速购买各类疫情防护物资,包括酒精、84消毒液、口罩、体温测量仪等,以非常时期的非常态度非常管理非常要求来积极落实落细各项具体措施。
组织门岗保安人员对入院所有工作人员开展体温测量工作,做好体温登记;对在外省探亲度假的干警做好备案,通知回盘锦本域隔离两周;要求全体工作人员避免与来自疫情输出地的人员产生直接或间接接触;坚决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出席人数较多的聚众活动;外出、上班一定要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对办公楼和办公区域清洁消毒工作。在所有进出入门口安装专用纸抽;物业人员做好楼梯扶手、门把手等频繁接触公共物品的擦拭消毒频率;对走廊消毒、办公区物品的表面清洁及一些重点区域消毒明确了频次。
强化诉讼服务中心的防护与监测。当事人和来访人员须实行体温监测;办案干警务必做好防护措施,同时立案庭工作人员和法警支队干警提前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2月1日向社会发布了《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活动调整的通告》。自 2月3日起,积极运用智慧法院的建设成果,开展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调解,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做到防控疫情与发挥审判职能两不误。
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党组书记、院长张国全率防控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到于楼法庭、曙光法庭、辽河人民法院进行实地检查疫情防控措施、防疫物质装备及外出干警管控等情况,并明确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的相关要求。
辽河中院还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加大疫情防控权威信息的发布力度,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及时向社会发布本院各项防控举措,宣传司法战线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的有力行动,增强干警和群众共同战胜疫情的决心和信心;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持续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干警和群众正确理性看待疫情,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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