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法院现在一定是这个样子的吧?
法官:不,我们是这个样子的。
当事人:这个时期你们也敢开庭?不怕感染?
法官:无论你身在何处,不管是因为封闭管控、客车停运还是避免感染等原因不能到庭参加诉讼,只要一部智能手机,就能通过互联网庭审平台“隔空”开庭。
互联网庭审画面
当事人:效果太棒啦,疫情特殊时期当事人能“轻装上阵”参审,即避免人员聚集感染,还不延误诉讼,这简直就是“神助攻”!
盐山法院: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盐山法院全体干警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大力推行“互联网+审判”模式,打好智慧战“疫”、科技战“疫”,切实维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健康安全,确保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接下来,小编就带您了解一下疫情期间盐山法院是怎么办案的吧!
刑事审判篇
2月4日,全省首例“互联网+审判”模式开庭审理的认罪认罚刑事案件,通过主办法官、书记员在法院互联网审判庭操作互联网庭审系统,公诉人在检察院远程庭审室视频连线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某某位于距离县城40公里的村庄家中、辩护人位于盐山县城某小区家中共同利用智能手机登录互联网庭审系统,借助互联网平台的形式,按照庭审程序要求,通过互联网连线进行开庭,并对案件当庭宣判。
法检两院互联网庭审现场
2月5日,盐山法院再次通过互联网开庭模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两起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适用速裁程序的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
互联网庭审现场
受疫情影响,为有效解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认罪认罚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因交通停运、封闭管控等措施影响,无法到庭参加诉讼问题,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和人身健康安全,盐山法院首开先河,创新担当,积极探索和推进疫情期间通过“互联网+审判”模式审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民事审判篇
疫情期间,我们的民事法官敢于迎难而上,能为善为,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平台、机关大屏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的公告,积极推送和引导人民群众通过诉讼服务网络平台、“移动微法院”小程序、诉讼服务热线、邮寄等方式办理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提交证据、跨域立案、信访申诉等诉讼事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接触,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大力推行和适用“互联网+审判”模式,深度运用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网上质证等措施“隔空”诉讼,充分保障疫情期间人民群众诉讼权益。
院领导带头推行互联网庭审
互联网庭审现场
疫情期间,如何创新破局,担当有为,保障法院审判工作顺利开展,依法维护好当事人诉讼权利,如何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及时化解特殊时期矛盾纠纷,践行司法为民便民理念,是当前摆在所有法官面前的一道难关。在沧州中院的强力号召和推动下,盐山法院节后第一时间迅速掀起“互联网+审判”热潮,推行人性司法、为民司法,依靠互联网庭审成功审结民事案件19件,为受疫情影响的案件当事人提供多元化、便捷化的诉讼服务。
网络调解篇
2月5日,速裁审判团队法官借助“互联网+审判”模式,主持调解一起涉湖北疫区当事人民间借贷案件,“隔空”调解成功,“不见面”化解纠纷,切实维护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健康安全。
互联网调解涉疫区当事人案件
原告李某于2020年1月份将被告刘某诉至盐山法院,要求偿还借款22900元,并称因家老人突发疾病,亟需钱款治病救人,希望法院尽快审理。而被告刘某春节前到湖北宜昌出差,半月前在驾车回家途中因疫情爆发,被强制隔离至江汉区某隔离区域,受管控措施影响,截至目前无法返回。鉴于被告刘某正身处疫区隔离,但并未限制使用手机等情况,加之原告李某急需用钱,延期审理势必造成矛盾升级,甚至影响原告李某父亲的治疗,主办法官当即决定采用互联网庭审方式审理此案。经耐心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征得双方同意后,于2020年2月5日下午,通过互联网开庭模式审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主办法官发现双方具有调解意愿,于是抓住有利时机当即主持互联网线上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分析劝导和释法明理,从开庭到闭庭20分钟内,使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刘某同意通过手机转账方式先行给付原告李某13000元,并于2月底前给付剩余借款,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执行篇
2月5日,盐山法院执行局率先利用互联网庭审系统,通过网络视频形式实现法官、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三方连线,成功和解3起执行案件。
执行案件在线和解
自疫情爆发以来,盐山法院执行局审时度势,群策群力,主动作为,在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不断探索特殊时期如何持续抓好执行工作模式,确保每名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有效、快速实现。利用互联网庭审系统进行现场连线,视频调解,使得双方达成和解,这是盐山法院继该系统应用于民事审判、刑事审判、网络调解后的又一次拓展延伸,为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下推进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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