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宗帅 记者 张晓培)2月6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徐州市人社局了解到,该局已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疫情防控期间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该通知文件中要求,疫情期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与财政、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单位协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
对于疫情期间办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业务,可通过传真、QQ群等方式提交相关材料。领取待遇人员于疫情期间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发放。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做好相应风险防控,减少系统外经办和手工操作,在信息系统中做好新领取待遇人员标识、预发待遇记账及财务处理,疫情稳定后及时进行审核、结算和相应业务稽核内审。
各地还可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其他办理方式,通过网上受理、初审待遇申领,按月预发养老保险待遇,确保参保人权益。
除此以外,因受疫情影响,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对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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