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2月5日从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出台了支持小微企业的 17条政策意见,在要素成本、财政税收、金融保障、外贸出口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降低小微企业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其中,工业用电价格将根据国家政策及时调整,工业用水价格、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三个月。
省经信厅副厅长岳阳在会上表示,这些政策意见于2月到4月执行。在税务政策上,将对小微企业实行税收减免和延期缴纳,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受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减免;受疫情影响办理申请困难的小微企业,可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最长不超过3个月。
因疫情影响,不少企业无法按时复工复产。对此,浙江计划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用负担,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确定。
企业融资方面,对受影响较大的企业,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对还款困难的企业要予以展期、续贷、减免逾期利息等,并力争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降低0.5个百分点左右。对受影响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小微企业,将会同有关部门为企业办理不可抗力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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