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增确诊病例情况
经省市卫生健康委确认,2020年2月3日0-24时,衡阳县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例。
患者魏某,武昌至惠州K435列车上的售货员,衡阳县西渡镇星联村人,于2020年1月22日从惠州返武昌K435次火车,在衡阳火车站下车,坐的士到衡阳县蒸阳汽车站,然后坐弟弟的私家车回家。1月25日、26日到亲戚家拜年,发病日期为2020年1月30日, 30日在航渡村诊所就诊,31日在县人民医院就诊,两次就诊时未向医生说明其流行病学史。2月1日到衡阳县人民医院第二救治场所(西渡镇中心卫生院)进行隔离治疗。经筛查,魏某县内共有19名密切接触者,均为其家属、亲属。
患者颜某,武汉市黄陂镇外出务工人员,衡阳县岘山镇阳塘村人,于2020年1月21日晚上23时的火车与妻子、儿子乘火车K641次(4号车厢1、2号座位)返乡,发病日期为2020年1月30日,于2020年2月1日晚在衡阳县西渡镇中心卫生院进行隔离治疗,2月2日已转县人民医院隔离病房治疗。经筛查,颜某县内共有5名密切接触者,分别为其父亲、母亲、妻子、儿子、弟弟。其妻子有咳嗽、咽痛等症状,已在人民医院隔离治疗。其余4人无症状。
上述无症状密切接触者由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指导进行为期14天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每天测量体温2次,现未发现异常。县疾控中心对患者居住地及其周边生活环境进行了消毒处理。
二、疫情情况
截至2月3日24时,衡阳县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5例,其中:岘山镇2例,西渡镇2例,井头镇1例。目前追踪到本地5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 66人,均按要求落实隔离和医学观察。
三、以往确诊病例汇总
病例一蔡某,女,33岁,衡阳县岘山镇易市村人,1月20日随丈夫、儿子从武汉驾车回衡阳县过年, 21日出现咳嗽,并伴有低热,以为感冒,未重视。21日、22日先后宴请家人和亲戚聚餐,其余时间很少外出。于24日中午12时左右丈夫驾车送其到县人民医院就诊。1月27日确诊。
病例二胡某,男,40岁,衡阳县西渡镇某校教职工。1月17日去武汉,1月18日凌晨返回,8点多到衡阳火车站,再从华新汽车站坐中巴车到衡阳县。1月18日、1月22日分别到亲戚家走访。1月24日发病,1月25日在县人民医院就诊并进行隔离治疗,1月30日确诊。
病例三吕某,男,40岁,衡阳县井头镇韭菜村人。患者和妻子1月20日从武汉自驾车到湖北省咸宁市接女儿回家过年,1月22日晚回到自己家中,1月27日发病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月28日在县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2月1日确诊。
当前,衡阳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已经启动衡阳县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力有序开展联防联控工作。
希望有武汉、湖北及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旅居史的群众,主动向村(社区)和当地政府报告,自觉居家隔离,接受医学观察。有症状必须带口罩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告知医生旅居史。
希望广大群众一起行动起来,做到少出门、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讲卫生、用公筷,打喷嚏、捂口鼻,喷嚏后、慎揉眼,有症状、早就医,不传谣、不恐慌。不要和有武汉、湖北旅居史的人员密切接触,做正能量的传播者和守护者。
衡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来源:你好衡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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