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随着买房的家庭越来越多,是否买车位也成为每个家庭在买房时重点考虑的因素。毕竟现在车子越来越多,如果现在不趁着买新房的时候一起买了,以后要来购买的话,就会变的很困难了。
不过,有一些黑心的开发商,非法占有一些公摊的面积,以此来出售给购房者,比如我们常见的消防通道,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还有一些绿地和露天公共区域,都会被开发商拿来非法出售给购房者。但这些停车位都只有使用权,没有交易权。
因此,我们的购房者在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辨别清楚,到底买来的车位是否带有产权的。我举个例子,我身边就有一位朋友,当初在开发商的欺骗下,买了车位。事情的缘由是这样的,开发商在他买房的时候,告诉他小区的车位有优惠,只需要9万元一个。而周边的楼盘的车位却要15万一个,我朋友觉得是个大优惠,就一起买了下来。
等到交车位的时候,开发商也未帮我朋友办理过户手续,我朋友因此找到开发商。而开发商却对他说,当初买的车位是属于公摊面积的车位,只有使用权,没有交易权。并且在合同中也有著名是租的,而不是买的,怪我朋友当初没有看清楚。
可见,买车位的时候,也很容易遇到坑。为此,今天我们趁着《物权法》出新规中,我们来看下,在新规下,到底那几类车位不能够交易。
01
一、小区的绿地场所。
这类属于小区的绿化区域,使用权归业主所有,收益权也归业主。因此,物业是不能够拿来出租和出售的,如果购房者买到这类车位,没有交易权是一回事,说不定还会被收回去,面临着很大的风险。所以,购房者在买前要了解清楚。
二、小区的公共场所。
这类用地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是利用业主公摊出来的面积,由业主交托给物业出租。所以,出租的收益也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开发商把这类用地拿来出售是违法的,购房者也是不能购买的。
三、小区的人防场所。
人防工程属于国家所有,产权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购房者,无论是物业还是业主都不能随便使用,更别说拿来出租和出售了。当然,有一些人防场所是可以拿来出售,作为车位的,不过数量极少。
四、小区的公摊面积场所。
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全体小区业主的,从法律上讲停车场产权归全体业主。
开发商是无权与购房者签订使用权的转让条约,更加不用说出售了,就算有签订合约也是无效的,除非能够由的全体业主的同意,否则是没办法作为车位使用的。
02
以上“四类”车位是无法拿来出售的,所以购房者在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想清楚的,擦亮眼睛,以免陷入开发商的陷阱中。总之,没有产权的车位,最好是别买。
大家认为买房时是否应该一起买车位呢?有什么看法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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