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成都一男子收到了父母的催婚歌伴舞。歌词是这么唱的:“草原最胖的花,你还单身吧,三十几岁,你也别灰心啊!虽然你长残了,但你并不差,擦干眼泪,过年去相亲吧”。
(图片来源:看看新闻)
视频中的母亲表示:“你不结婚,又不生孩子,我没孩子带,那我就只有拍视频玩。”
哈哈这个催婚方式杀伤力堪称十级啊!
面对父母和七大姑八大姨的催婚,有网友选择干脆不回家过年既不用赶上春运人挤人,人挨人,顶着一脑袋臭汗劳神费力的回家,又不用回到家面对亲朋好友的那副嘴脸,眼不见就听不见……
有网友则表示可以租一个对象回家过年啊……
不搜不知道,这一搜才发现租女友这一新兴行业好像很受欢迎的亚子
很多人可能觉得这没啥,出租不就是你情我愿的交易吗?
我想说这想法太天真了,还有很多陷阱在后头呢!
租友合同本质上并非租赁合同,而是劳务合同
出租是物权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短期交付他人使用,以使用权交换财产的行为。但女性本人并非物,也不是财产,更不可能存在所谓的“所有权”“使用权”,根本就不存在租赁的前提。
当然,如果合同中约定,付款之后女方要提供符合女友身份的服务,比如亲热、接吻、定期发信息慰问甚至不可描述等,这种就绝对不会受法律保护了。如果这种受法律保护那**都要合法化了。
法律不保护租赁女友的合同
以“租女友”为关键搜索相关的司法判例发现,在无讼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结果是一样的,没有民事案件,只有三个刑事案件,分别是:
焦作市中院2016年判处的郑腾飞故意杀人案;
武汉市新洲区2014年判处的郭程抢劫、诈骗案;
江阴市人民法院2019年判处的潘东亮强奸罪。
没有民事案件不代表没有纠纷,只能说明是人民法院对这样的案件根本就不予立案,换言之,法律不保护租赁女友的合同。
很多人认为只要签下字据,什么事情都有法律效力,最常见的是找律师咨询能不能写个字据断绝亲子关系的,这个臣妾真的做不到啊。
另外离婚协议也是一样,虽然协议里会明确约定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但直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发放离婚证之后,协议才生效,婚姻关系并不是因为离婚协议的约定解除的。
但有律师认为司法判例不应该成为我们思考的终点,不保护是事实,但应不应该保护则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了。只要合同有效力就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那我们来看一看这种合同是否有效力。
是否有效力目前存在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
租男/女朋友协议违背了公序良俗,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租女友回家过年的协议,其标的是人身,这种行为因违背了公序良俗,破坏了社会公德,损害了公共利益,一旦出现纠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此类协议属于高风险合同,签订双方务必采取谨慎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尽量避免涉及该类协议。
第二种观点:
租赁女友的合同最有可能被否定效力的原因应该就是违背公序良俗,但这种行为虽然标新立异,但并不违背公序良俗。
背着妻子将遗产给小三是违背公序良俗,儿女故意拖延不送老人去合格医院治疗是违背公序良俗,但为了让父母开心撒一个善意的谎言并不违背公序良俗。
首先,这里说的是租女友回家,而不是租老婆回家,男女朋友关系本就不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关系。只要两个人都说是,谁能评价他们俩是真的男女朋友还是假的男女朋友?这本身就是一个无法认定的事情。
(图片来源:看看新闻)
其次,公序良俗指的是善良风俗,而不是所有的约定俗成的大众观念。比如家产只给儿子不给女儿是一种大家普遍认可的观念,但这个并不是善良风俗。这种行为的出现本身就是父母对子女婚姻情感问题不当干涉导致的,如果不是父母逼婚逼到一定程度,也不会有任何一个人愿意花费这个金钱和精力租一个假女友回家糊弄事。
这种行为违背的是父母的意志,公众普遍认为父母对子女的婚恋具有干涉权,这就是一种约定俗称的观念风俗,但这并不是一种善良风俗,而是一种落后的封建糟粕。租女友回家反抗的是父母对子女情感问题的控制,违背的是一种错误的理念,而不是善良的风俗。
如果以收取长辈红包为目的的租男(女)朋友回家过年,其行为属诈骗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
我们假设一个案例:
a男为了应付家里催婚的压力,找到b女,提出租b女回家假装女朋友;
家里长辈会给b女红包,二人约定红包内的金额按照一定比例私分。
ab二人虚构男女朋友的事实,隐瞒b女实际上是a男租来的的真相,使长辈陷入错误认识,从而自愿交付财物(给红包)。
妥妥地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主观状态符合
a男:明知道租女朋友回家,父母长辈会误以为b女是其女朋友而给红包,追求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b女:除了a男给的一份报酬外,她也明知对方父母长辈会因为误以为自己是a的女朋友而给自己红包,积极追求该结果的发生。
而且二人对租女朋友和红包内钱的比例分配的协议,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事前共谋。
如果签了所谓的租女朋友的合同,这份合同就是证明二人事前共谋的重要证据!
对于被骗的长辈来说,如果不是基于ab是男女朋友的关系,不可能给这笔钱。所以,长辈被骗给钱与ab假扮男女朋友有因果关系。
主观目的、客观行为、因果关系全部符合诈骗罪的要件。
现在只差数额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五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要租男(女)朋友回家过年之前,要钱还得悠着点!
总之租友存在着很大的风险,不仅可能会遇到诈骗,甚至被抢劫、勒索、盗窃等侵害,给自己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而且因租友交易被强奸、非法拘禁等新闻也不是不曾报道。大家一定不要头皮发热做这种事啊!
不能不回家又不能租个对象装样,那单身狗怎么应对亲友的催婚呢?那就是先发制人绝后患!
本文摘自:
知乎答主: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
www.zhihu.com/question/365140796/answer/966567035
知乎法律话题优秀回答者:丁大龙律师
www.zhihu.com/question/365140796/answer/967219612
知乎答主:御史书童
www.zhihu.com/question/365140796/answer/973998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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