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关,冰天雪地。为了更便捷、高效地方便当事人诉讼,积极实现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原则,构建起“家门口起诉”跨域立案新模式。吴堡法院作为协作法院与管辖的绥德法院在15分钟内完成一起买卖合同案的跨域立案。
2020年1月19日早上,吴堡法院受理了首起跨域立案案件,即关于王某某与张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被告系绥德工作的绥德籍张某某,在绥德开设加油站的吴堡籍原告王某某处加油,欠款共计人民币6万元,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提起诉讼。
吴堡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到立案申请后,审核认为符合跨域立案的条件,随即告知当事人该案系绥德法院管辖,但他可以不去绥德法院就可以立案,当事人连连感谢:“临近年关、冰天雪地,你们让我在家门口就能立案了。”
吴堡法院代为核对、接收材料后,通过陕西移动微法院平台的跨域立案栏目,向有管辖权的绥德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及相关扫描资料,绥德法院收到后及时响应,向协作法院作出符合受理条件的反馈,并在微法院平台上跳出了绥德法院(2020)陕0829跨协民1号的立案通知,协作法院当场让当事人填写并送达了相关文书材料,当事人在短短的15分钟内就完成了跨域立案。
随着“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人民群众以前打官司必须到有管辖的人民法院立案,现在当事人可以在全国法院就近的中、基层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提交一审民商事、行政、强制执行的申请材料,在家门口就能获得与管辖法院同品质的立案服务。(吴堡法院谢安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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