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进入2020年第一个月,就发生了一件很迷惑的事情。
1月2日,一名14岁男孩突然晕倒在街头。
幸好当时护士杨昆娥路过,在第一时间内拨打120请求救援。
在路人的帮助下,杨昆娥护士对男孩进行了胸外心脏按压。
2分钟后,男孩恢复终于心跳,被送医经治疗后已无大碍。
这原本是一件见义勇为的善事,但网上却出现了不同的声音。
有一位自称同行的急救专业人士发了一条微博,称救人的女护士又给活人做心肺复苏,医院要加强急救培训。
并指出在视频中,他没有看到护士判断男孩是否停止自主呼吸的一些准备工作。
一方面,施救过程长达4分钟,全网放出来的视频最长才55秒,很容易断章取义。
事后,杨昆娥护士在采访中也做出回应,她有事先确认过孩子当时是没有呼吸的。
杨昆娥护士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勇气可嘉,在见义勇为这一点上,她绝对没有错。
另一方面,由于环境压力和时间紧急的原因,很多施救者在急救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规范的操作。
作为专业的同行,提出问题,旨在向众人传播正确的急救知识,也无可厚非。
但有一些居心叵测的人,把矛头指向了追究护士的责任,就十分迷惑了。
更有丧心病狂的人,在微博大骂护士不专业,就是在草菅人命。
中国有句老话说的好:为众人抱薪者,已冻毙于风雪。
隔着网线指指点点,救不回一条在鬼门关打转的人命。
好人难当,别让歪风当了道。
2年前,沈阳有位70岁左右的老太在药店买药的时候,心脏骤停,昏倒在地。
药店店主对其进行了持续10分钟左右的心肺复苏,把老太给救活了。
只是因为老太高龄,骨质相对疏松,高频率地按压造成她双侧12根肋骨骨折、右肺被挫伤。
而老太不懂这个常识,一纸诉状将店主告上法庭,并索赔近万元的住院费用。
还去做了伤残等级评定,打算让店主再另外付伤残赔偿金。
幸运的是,当时药店配有监控器,完完整整地记录了店主救人的过程。
经过2年的等待,法院驳回了老太的诉讼请求。
判决书下来的那一刻,药店店主才终于可以松一口气。
好心救命反被告这件事,让我想起了另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闹剧。
2017年,34岁的李先生在工作的时候突然昏迷倒地,随后被送进医院进行抢救。
经检查,李先生是因为肺栓塞而昏迷,情况非常危急。
由于治疗过程中,需要用到人工心肺仪。
医生们得先给李先生的大腿根部和腹部进行消毒,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治疗。
于是两名护士直接剪开了李先生的衣服,并扔到了角落。
后来因为抢救及时,李先生的情况转危为安。
然而李先生从ICU转到普通病房的前一天,他的父亲却跑到医生那边,要求索赔1500元。
其中,1000元是赔偿被剪坏的衣物,500元则是赔偿李先生短裤中的现金、身份证和银行卡等物品。
第一次索赔未果,第二次李先生的父亲直接带着警察上门,再次向医生们索赔。
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当天参与抢救的医务人员凑了1000块,赔给了这家人。
此事在当时引起了舆论哗然,很多人都表示,开了这个先河,就没有结尾。
果不其然,在上海一家分医院也出现同样的事情。
当时有个脑出血病人因为没钱,办理了欠费入院。
结果还依然厚着脸皮说衣服没了,里面还有2000块,要求医院赔偿。
可笑的是,医院直接调出了当时的高清监控录像,清清楚楚地拍到了护士把衣物还给了送患者来医院的同学。
现场一度陷入了尴尬的境地。
这些人伸手要钱的丑样子,真是应了一句话:好人没好报,祸害遗千年。
而世间有太多的恶魔,正在将别人的大恩大德变成一场笑话。
恩将仇报,更是暴露了人性最赤裸裸的恶。
别一直消费善良,也别寒了人心。
罪恶若无底线,跟畜生并无差别。
前年11月,深圳一位女生在外吃宵夜,突然出现了一名赤裸上身的变态男子将她扑倒在地。
并对女生上下其手,当众猥亵她。
幸好店老板出手相救,女生才得以脱身。
只是店老板在拉开变态男后,因为气不过,又补了一脚。
之后,变态男的父母找上门来,要求店老板赔钱。
并威胁店老板,如果他们儿子有什么三长两短,就全是店老板的责任。
最后,店老板被批评教育,赔偿变态男一家200块钱。
2019年8月,郑州的外卖小哥在送餐过程中,看到一位女生哭着追赶一辆电动车。
随后,女生向外卖小哥求助,前面开电动车的抢了她的手机。
外卖小哥立马载着女生追赶小偷。
在撞倒小偷的同时,不小心剐蹭了一辆白色轿车。
当时,轿车的车主下来,帮外卖小哥一起抓住了小偷。
经过交警的调查取证,认定外卖小哥这次不属于交通事故,而是见义勇为。
但被剐蹭的车主在事后却要求外卖小哥赔偿2000块钱,否则就告他。
外卖小哥本是好心,却落得要赔偿、被告上法院的结局,实在令人唏嘘。
而福建一名小伙就更惨了。
他在一天深夜听到楼下女孩的呼救声后,发现一男子正在掐女孩的脖子。
情急之下,他站出来与打人男子发生缠斗。
期间用力过猛,将打人男子的大肠给踢爆了,经法医鉴定,属于内脏损伤,伤残二级。
之后小伙就被拘留14天,可能面临巨额赔偿和长达4年的监禁。
好在这件案子最终被认定为见义勇为,小伙才逃过一劫。
之所以讲这么多好心没好报的案例,并不是劝大家以后见死不救。
只是这个世界并不是纯白一片,光与暗交织,善与恶并存。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的同时,请别再对恶一无所知。
在好人被冤枉时,希望有更多的人,能为他们伸张正义。
不单单是为了他们,也是为了我们自己。
虽然,人心向善,本性使然。
即使有那么多“农夫与蛇”的例子,在危急时刻,还会有很多好心人伸出援手。
但我们更希望好人在做善事之前,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先保全自己。
尤其是遇到老人摔倒时,可以先观察周围是否有监控。
如果没有,可以请路人帮忙作证,或者录像。
今年1月,一名男子在湖北武汉街头突发脑溢血倒地。
长江职业学院有5名学生分工合作,一人报警一人录像,另外三人轮流将男子扶起。
这种智举既保护了自己,又做了好事。
2018年12月31日,金星在发现楼下小男孩爬在阳台上,比较危险。
金星先是拍下照片,才下楼敲门提醒。
事后,大家纷纷称赞金星的这种行为,既能警示孩子的父母,又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误会发生。
当然,遇到有人落水、猝死、遭遇火灾等一分一秒都不能耽搁的紧急情况下。
大家不用考虑那么多,还是赶紧先救人为好。
除了这些,如果在救人过程中,无法避免与对方产生肢体冲突。
小哥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防止以下几种情况的发生。
第一,你只是推测和假想他可能会加害于你,但他并没有动手,你就开始打人的,不算正当防卫。
第二,只要是打架斗殴,任何行为都不属于正当防卫。
第三,看到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除非对你生命造成了威胁,否则尽量选择躲避。
第四,对方已经开始求饶,你还继续攻击对方,也不算正当防卫。
第五,用言语刺激、挑逗对方,导致对方加害于你的,这种也不属于正当防卫。
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就是你在正当防卫的过程中,下手太重造成对方伤残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在救人的时候一定要切记把握好度,毕竟以上6种行为都不受法律的保护。
任何一个生命都是无价的,这里也包括救人者的利益和性命。
所以我们更提倡,见义勇为,能变成见义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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