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8日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四川将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规范管理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开展多种形式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满足群众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到2020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各市(州)至少建成2个以上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有所提升。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
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
《意见》指出,保障居民照护婴幼儿合法权益。贯彻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法规,强化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落实女方生育假、男方护理假。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为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
强化家庭照护支持。充分利用医疗卫生机构、高校、学会等资源,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库,完善省市县乡婴幼儿照护服务师资培训体系,编写家庭婴幼儿照护技能培训指南等。支持各地通过家长学校、孕妇学校、父母课堂等对群众进行婴幼儿照护服务技能培训。依法成立托育服务行业协会,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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