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要求深化福建及三明医改经验文件,省级已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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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结合本市实际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在结合本市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巩固体制机制改革成果,深化“三医联动”改革。
在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方面,《方案》提出:
严格落实乡村医生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督促相关涉农区及时落实乡村医生岗位每月3500元—5500元的政府补助标准。促进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对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的管理、培训与考核,不断提升乡村医生岗位人员服务能力。
进一步巩固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成果,对不适宜建设村级卫生机构的偏远山村通过巡诊提供服务,鼓励二三级医疗机构等优质医疗资源参与低收入村巡诊并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确保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推进涉农区及时落实退出岗位的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政策。
这也意味着,随着方案的落地,全市乡村医生的月收入将稳定在3500元以上,最高月收入可达5500元。除此之外,乡村医生养老问题也得到统一解决,在岗村医养老保险缴纳,退出老年村医养老生活补助均会落实。
多省份落地福建与三明市医改经验
乡村医生养老决不仅限于“鼓励”
2019年11月15日,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为保障村医待遇,落地村医养老带来了重大利好消息。
《通知》要求: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各省份要加大督促检查和通报力度,推动各地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助政策,不得截留、挪用、挤占乡村医生相关经费。鼓励地方采取有效方式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
这是近几年鲜见的国家层面医改文件上明确提出村医养老,然而在欣喜的同时也有不少乡村医生提出,村医养老是否仅限于“鼓励”层面,难以落实?
当前,除了北京市,河北省在2019年12月24日也公布了河北省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实施方案。在河北省深化医改方案中,对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出以下办法:
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村医准入条件和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实行村医乡聘村用制度,乡镇卫生院与符合条件的村医签订聘用合同。完善大学生村医激励机制,落实“五险一金”待遇。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严格落实全省乡村医生既定政策。自2020年起,加大督导检查和通报力度,推动各地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助政策。
从两省市已公布的深化医改方案来看,都明确要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
而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的2020年全国卫生健康工作重点中,明确将落地《基本医疗与卫生促进法》纳入,这也意味着其中的法律条款“完善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服务收入多渠道补助机制和养老政策”将会落地生效。
种种迹象看来,全国落地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决不仅限于“鼓励”层面!
两会在即,作为一名普通的乡村医生,我们虽然没有建言发声的机会,但是可以呼吁并期待着,2020年,请全国统一解决村医养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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