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姐妹花同时通过一个中介购买了两套房子,姐姐首付付了四十万多一点,妹妹同样的房子但是面积小一点首付了三十多万。两人加一起一共付了七十多万。
姐妹俩当时购买的时候是现房,签合同前姐妹俩还特意去看了自己买的房子。姐姐说当时中介带她们俩看房子的时候说没有钥匙,就去看了同一个楼层同户型的一套房子。姐妹俩都觉得挺满意的,随后就通过中介付款七十多万元,并且在中介的帮助下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按照合同规定去年年底就该交房,可是都过去一年了,至今都还没有交房,姐妹俩感到不对劲就自己跑到了小区去看,姐姐敲了自己买的那一户房子的房门,发现里面已经装修好了,也有一户人家住进去很久了。住在里面的人家说他们早都买好了,也已经住进去很长时间了,妹妹也是同样的遭遇,房子早已有人入住。
姐妹俩找到了开发商,相关负责人确定姐妹俩购买的两套房子早已被购买,已经收房了。工作人员说:“这两套房百分之百卖出去了,这个事没有疑问的。”
发现自己买的房子已经有入住之后,姐妹俩找到了卖房给她们的中介,中介联系了王某,称王某是开发商公司内部的人,王某也为姐妹俩写下来退款承诺。可是开发商明确表示:“我们没有收到你们的购房款,也并不认识这个王某,”而且他们从未委托过任何中介以及个人销售过小区住宅。
中介信誓旦旦的说王某就是开发商公司的人,可以叫来当面对质,可是拨打电话之后发现已经午饭联系上王某。现在姐妹俩已经报警,等待警方处理。
只能说购房需谨慎,既然要找中介公司,那么就一定要找一个靠谱的中介,不要让自己的钱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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