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外资准入限制
为贯彻落实今年1月1日实施的外商投资法精神,人社部对三件部门规章进行专项修订,取消了人力资源服务业外资准入限制。
这三件规章是《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
新修订的三件规章取消了申请设立外资人才中介机构、职业介绍机构必须中外方合资者都须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验的规定;取消了外方投资者出资比例不得低于25%,中方合资者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1%的规定;取消了不得设立外商独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规定。
同时,新修订的三件规章进一步降低了外商投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门槛,简化了审批程序。将设立外资人才中介机构、职业介绍机构的审批权限由省级调整至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取消了外资设立人才中介机构、职业介绍机构须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定;取消了外资人才中介机构、职业介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股份转让、股东变更等变更事项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决定。
人社部称,新修订的三件规章将为外商投资人力资源服务业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人力资源服务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提供法治保障。
发展四个阶段
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历程可分为四个发展阶段:起步探索阶段(1978年至1991年);规范成形阶段(1992年至2000年);改革创新阶段(2001年至2006年)和统筹发展阶段(2007年至今)。虽然国内人力资源服务业已经有三十多年的历史,但行业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开展则始于1992年。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保持了长期高速发展,行业规模快速扩大,成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我国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人力资源市场,蕴含着体量巨大的人力资源服务需求。
仅在2018年我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营业收入达1.77万亿元,近几年连续保持20%左右的增长态势。
近年来,政府通过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有效地激发了市场活力,人力资源服务的需求被挖掘出来,使得人力资源服务业的规模迅速扩张。
打铁还需自身硬
近年来,我国企业规模、质量齐升,对中高端劳动力的需求将持续增加。自2007 年以来促进行业发展的政策相继出台,政策红利助推行业发展,我国人力资源服务市场规模迅速增长,行业内企业数量显著上升。
总体而言,由于市场庞大,发展起步较晚,工业与服务业体系极为完善,各地区差异明显,我国人力资源服务市场集中极低。具体表现为:
(1)起步较晚,行业集中度较低,整体实力有待提高
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起步较晚,虽然近年发展十分迅速,但与国外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目前,行业内从业企业数量众多但平均规模较小,多数企业服务产品单一,同质化和低端化问题严重,缺乏对高端服务产品的研发和创新能力,某些领域竞争无序,行业整体需要进一步整合并提高行业集中度,能够跨区域跨行业为客户提供人力资源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较少。此外,企业的资本实力普遍较弱,缺乏核心竞争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机构不多。
(2)人才竞争加剧、专业人才储备不足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着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人才对于企业在行业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国内人力资源服务业的专业人才储备不足,人才培养机制落后,人才竞争加剧,适应不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的需要,不利于人力资源服务质量的提高。人才短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发展。
可以预见,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下,基于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发展为本行业创造发展机遇,未来国内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潜力仍是巨大的。
当前取消外资准入限制后,行业规模将进一步增大,市场细分和产业结构优化进一步升级。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市场将更加细化,产业结构将不断优化。
但随着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的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由大众化向个性化需求的过渡基本完成,用人单位不再满足于接受批量式的服务,所以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企业也应及时向服务个性化的方向转变,尽可能创造差异化服务,来满足源于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同时,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要逐步提高服务的专注度,明确定位自身的优势和细分市场,为客户提供更多高附加值和综合性服务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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