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怎么办?
前面小编讲过缴纳社会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但实践中有些公司为了节省用人成本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几种维权方法!
方法一:向社保机构举报。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8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方法二,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方法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未缴纳社保而造成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在此,小编特别提醒各位朋友,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不能就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直接申请仲裁或是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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