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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多位市民向记者反映,他们小区的物业已经被解雇,但是却死活不愿意撤离。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记者从该小区业主们的口中得知,他们这个小区从2016年1月正式交房入住,当时由开发商指定的物管公司为业主服务。但是几年下来物管公司的服务不到位,令业主们感到诸多不满。
随后记者在该小区内随机采访了几个业主,其中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物业服务很差,卫生很差,电梯的空调也频繁的坏。公共收益有明确法律条规给全体业主公示,但是该物业公司自己收了以后,也不根据法律设立独立账户,更不要说把钱公示给广大业主了。在前段时间,业主们通过电子投票的方式解雇了该物业公司,重新聘用新的物管公司,但是做物管公司一直不肯离场。
根据规定,前期物业合同失效后的15天内,旧的物业就必须要撤离这个小区。业主张先生表示他们也发了通知给物业,街道和相关部门也进行了两次协调,但该物业公司都拒不移交。目前该小区物业的管理还是由该物管公司负责,但已经有部分业主已经拒交物管费,新旧业主更换的问题也只能暂时搁置。
该小区业委会认为该物管公司无权管理小区,决定收回小区的公共物业。拒业主反映,他们小区的会所已经有三年多没有对外开放,并且被物管锁起来作为仓库使用。在采访当天,业委会就和物业沟通希望可以收回公共场所,但双方并没有达成一致。因此业委会就在公共场所的大门处贴了封条,禁止物管继续使用。
对此该物管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小区成立业委会以及更换物管公司的流程不合法,所以他们拒绝撤场和移交物业,并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该物业负责人还告诉记者,该业委会在成立的时候没有双过半。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业委会做的东西是否合法都是一个问号。
但该小区业委会主任则表示,业主在成立业委会以及选聘新物管公司的过程中,该物业公司都没有提出异议。在投票结果出来之后,该物业公司没有中选才提出的异议。
之后该地相关部门等相关负责人也证实,该小区业委会的成立以及选聘新物管公司的程序都是合法的。他们也已先后4次约谈该物业公司的负责人,该物业也承诺撤场并拿出了“移交”方案,但一直以各种理由不去落实。
目前对于物业交接问题,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已经立案调查,最终都会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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