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4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南阳专栏反映问题,具体内容标题为:南阳市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欺诈销售违法行为
全文如下:本人是南阳市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卖人)冠华名门国际商铺6栋2F-205室和6栋2F-206室的买受人。
已与南阳市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卖人)签订了《冠华名门国际商铺认购协议书》,每个商铺均已交定金一万元整。
后得知此两个商铺均属于违建(临时搭建不久将会被拆除),整个商场的消防不合格,不能交付商铺使用,让本人(买受人)重新选择其它商铺位置。但三四个多月过去了,现在违建物也未见任何整改。
由于南阳市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卖人)涉及欺诈销售、返本销售和售后包租销售等多种违法行为,恳求政府为我主持公道,返还我的双倍定金及赔偿,解除购房协议书追究其严重的违法行为,拆除违建物使商场消防安全设施符合有关规定,预防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和安全。
2019年12月30日,官方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9年12月24日在人民网给市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市房管中心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返租及售后包租问题,根据《城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销售。
根据《南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南阳市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宛编【2018】1号)的相关规定关于网友投诉的问题,建议网友携带相关证据材料至南阳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进行反映处理。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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