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如何减负?养老机制何时落地?省卫生健康委回复了。”
“公卫项目增加,乡村医生减负能否落地?”
“村医养老何时能全面建立,落地执行?”
“村卫生室设备该由谁承担?”
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省第十三届人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卫生站服务能力的建议》作答复函,并对以上问题公开答复。
一、关于“为村医减负”问题
乡村医生是农村居民健康的“守门人”,主要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但随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深入推进,需要耗费乡村医生大量时间开展服务,挤占乡村医生看病诊疗时间,影响基本医疗服务供给,导致村医重公卫轻看病的现象。
在此情况下,为缓解这一现象,“村医减负”是否能落地,何时会落地?
省卫健委回复,将全面评估基本公卫项目实施效果和问题,重点改革基本公卫项目绩效评价方式,建立以群众健康结果指标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
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把基层从繁杂的“留痕管理”“数据报表”中解放出来,为基层减负,让基层专注把基本公卫服务与基本医疗结合。
二、关于“设施设备配备”问题
从2017年起,国家不再支持村卫生室建设,按照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原则,建设资金由当地政府负责筹措。因此,村卫生室的设备配备的压力大多转移到乡村医生的头上。
但众所周知,当前乡村医生的收入仅能温饱,卫生室的开支过大将会入不敷出。那么村卫生室的设备配备是否能由政府财政承担?
对此,省卫健委回应:
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深化改革,补短板强弱项,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发展纳入全省健康事业规划通盘考虑,积极向国家和省级争取财政性建设资金,支持村卫生室达标建设和服务能力提升。
三、关于“村医养老”问题
老去的村医,谁来解决养老难题?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对此同样作出了回应。
首先,目前国家已明确不再针对特殊群体单独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因此对于乡村医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74号)明确规定,市(州)和县级政府要支持和引导劳动年龄内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退休条件的按规定领取养老金。乡村医生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当前,全省自贡、泸州、绵阳、巴中、成都等地已率先出台了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鼓励乡村医生积极参加各种养老保险,特别是为年老村医按服务年限发放生活补助。
而最重要的是:
省卫生健康委已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以上地区的经验做法,下一步,将要求各市(州)严格按照省政府的文件要求,尽快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机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颁布后,村医待遇、养老机制的建立已有法律的保障。
“国家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完善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服务收入多渠道补助机制和养老政策。”
从全国来看,当前已有多省份明确表态,将进一步推进乡村一体化建设,全面落地村医养老。而我们也期待着,2020年,所有的乡村医生都能解决养老问题,无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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