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扶持专项资金申报
扶持对象
1.在顺德区办理工商登记,依法经营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管理及财务制度。
2.符合扶持要求,工业企业要求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 万元或以上,批发业企业要求上一年度商品销售额达2000万元或以上,零售业企业要求上一年度商品销售额达500 万元或以上,并已纳入国家统计局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
扶持方式
1.申报第一阶段“首次升规上限”补助的企业:要求2018年度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根据预算安排给予8 万元资金补助。
2.申报第二阶段“持续一年在库”补助的企业:要求2017年度首次实现升规上限并持续一年在库,2018、2017连续两个年度在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根据预算安排给予6万元资金补助。
3.申报第三阶段“持续两年在库”补助的企业:要求2016年度首次实现升规上限并持续两年在库,2016至2018 连续三个年度在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根据预算安排给予6万元资金补助。
申报时间
“佛山市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线上受理截止时间:至本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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