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陈某出于好心将自己名下一张额度为5万元的信用卡出借给刘某,刘某也承诺会按期偿还信用卡。本以为这件事情告一段落了,没想到不到一年的时间,陈某却因为这张信用卡被起诉到法院,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原来,承诺按期还款的刘某在拆东墙补西墙还过几期信用卡后,因无力偿还,通过每月支付一定手续费的形式,将信用卡交给专业的养卡人谭某打理,由谭某负责转账偿还信用卡,再通过POS机消费该金额。
就这样操作了几个月,养卡人谭某最后一次消费时发现刘某给自己的信用卡不能刷了。于是养卡人谭某多次找到陈某,并到陈某上班和住的地方贴告示,并扬言若不还钱将使其身败名裂。而此时,刘某为了躲债联系不上。陈某无奈以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刘某,而随后养卡人谭某以不当得利纠纷起诉陈某。就这样,陈某好意出借卡,却招来两桩案。
法官说法:在信用卡的信用协议中,明确规定了持卡人不得出借信用卡给他人使用。有的人没有意识到,出借信用卡比出借现金风险更大。若碰到不诚信的借款人,不按期还款,造成逾期,逾期后银行会按协议收取高额的违约金、利息、滞纳金。如果借卡人连续两个月没有还上,就会有最长逾期记录,会进入央行征信系统生成不良信用记录,影响出借人在银行办理的各类业务,如不能申请信用卡、办理贷款。
其实,借信用卡借出事的真不少。随手上网一搜,发现这样的案例数不胜数。
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出台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持卡人信用卡仅限于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不得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及其账户。在各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或信用卡章程中,也都会明确写明“信用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因出租、转让或转借信用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持卡人承担。”
因此,根据相关规定,以上的案例中的持卡人看似很无辜,实则并没有被冤枉。无论是信用卡借给他人后造成的恶意透支行为,还是借给他人期间所发生的丢失、盗刷等损失,原则上都应该由持卡人本人承担所有责任。更需要注意的是,在金钱以外,他人持卡期间如发生信用卡非法套现、诈骗等违法行为,卡主也难逃其责。
所有我们应该明确,在任何情况下,都要避免将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那么关系亲近、碍于面子,非得出借怎么办?建议各位持卡人在信用卡主卡之外,可以去银行申领一张信用卡副卡。这样就可以根据借卡对象做一些不同的限制,比如:刷卡额度限制等,防止借卡人滥用;在出借信用卡的时候,要跟借卡人核对一下自己的账单信息,并保存好账单记录,和借卡人约定好用卡产生的利息等支付问题,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把用卡风险降低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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