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凤山镇政府的食堂陷入了舆论的漩涡,经过公益组织举报,凤山镇政府食堂发现了熊掌、熊胆、野鸡、野猪以及猫头鹰等野生动物。因为涉事食堂属于镇政府,所以一时间网络上各种声音都有。
根据目前的通报,镇政府的食堂已经在几年前承包给私人聂某了,这些野生动物都是聂某山货店中的存货。而镇政府食堂与车库都被聂某用作仓库了,因为黑龙江这个时候的气温很低,车库相当于天然的冰箱,所以聂某把这些野生动物都放在了镇政府的车库与食堂。事件曝光后,承包食堂的聂某第一时间被公安机关拘留,他涉嫌出售珍贵濒危动物。
镇政府食堂属于国家单位,所以凤山镇政府食堂事件曝光后,当地的县委纪委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如今的调查结果是镇政府的相关人员并不清楚聂某在食堂从事的违法犯罪活动,而且这个食堂已经在好几年前就承包给聂某了,如今并不归镇政府管理。
不过县委纪委的领导同时强调,虽然食堂已经承包给聂某了,但是如今发生了这种事情,凤山镇政府肯定是监管失位。通河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胡建军表示,凤山镇食堂是不对外经营的,虽然已经承包给聂某,但是只有镇政府的干部能在食堂就餐,其他外来人员是无法进入食堂的。
镇政府的食堂内出现野生动物,根据官方的说法,这个食堂又不对外经营,只能是镇政府的干部使用。这不得不让人产生联想:野生动物属于食材,聂某承包了食堂,是食堂的负责人,而且他手上又有这么多“野生”食材,难道他的食堂不使用这些“野生”食材吗?如果食堂使用,就餐的又不是外人,只能是镇政府的相关人员,难道镇政府的相关人员不知道这些野生动物吗?
这件事情发生后,镇政府的相关人员第一时间回应食堂已经承包,不归镇政府管。这话的意思就是:即使这个食堂发生违法犯罪的事情,与镇政府也没有什么关系,都是食堂承包人自己的行为。
老猫有话说:镇政府食堂内出现野生动物,而镇政府的相关人员却说不知道、不了解事情的真相,这似乎有点儿说不通。因为根据如今的官方回应是“食堂不对外经营,只能归镇政府相关人员使用”。镇政府工作人员天天在这里吃饭难道发现不了这些野生动物吗?毕竟他们就放在食堂,我想吃饭时随便看一眼就能发现问题。
碰到问题不要第一时间想“甩锅”,先认真调查,给广大网民一个真诚的答案。我们也期待后续的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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