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12月27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邀请株洲市政协委员罗谭勇来到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现场,通过现场观摩腾房行动,“零距离”见证“阳光执行”。
某银行与某房产公司、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某房产公司、张某应向某银行连带偿还借款本金16万余元及利息。因某房产公司、张某都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发现张某名下有套房产,及时作出了拍卖的裁定,根据法律规定,在上网拍卖之前,一般都必须对拍卖的标的物也就是房屋进行腾空。
当天上午,政协委员罗谭勇随天元法院4名执行干警抵达被执行人张某住所。在执行干警敲门无人应答后,随行的专业开锁人员对房屋进行了强制开锁。在市政协委员罗谭勇的现场见证下,执行干警对房屋的现状进行清理并拍照,最后在门上粘贴了法院封条,涉案房屋下一步将依法进行拍卖。
政协委员罗谭勇对此次强制执行工作予以肯定:“此次执行行动部署周详,专业高效,使我切身感受到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
邀请政协委员见证案件执行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及执行工作的规范化,也让政协委员感受到了法院攻克执行难的必胜信念与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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