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12月27日,据港交所披露文件显示,2019年12月31日上午9时起,新昌集团的上市地位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条予以取消。
联交所表示,该公司的股份自2017年4月3日起已暂停买卖。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条,若新昌集团控股未能于2019年7月31日或之前复牌,联交所可将该公司除牌。该公司未能于2019年7月31日或之前复牌。2019年8月9日,上市委员会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条取消该公司股份在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2019年8月19日,该公司寻求上市复核委员会复核上述决定。
2019年12月17日,上市复核委员会维持上市委员会的决定,取消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根据相关安排,2019年12月31日上午9时起取消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据公开资料显示,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1939年,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新昌)(股份代号:0404.HK)是亚洲历史最悠久的建造集团之一,提供全面建造、房地产及相关服务,业务涵盖楼宇建造、土木工程、机电工程、建造管理、室内装饰及特殊项目、铁路系统及房地产开发。
集团亦透过新昌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340.HK)为香港及中国内地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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