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张一鎏 通讯员司新宣近日,中国社科院、中国社科院科研局、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社科文献出版社在北京发布了《中国营商环境与民营企业家评价调查报告》,基于民营企业家对当前营商环境的主观评价,从政务环境、市场经营环境、社会环境、法治环境、开放环境五个方面对全国34个主要城市的营商环境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显示,深圳法治环境指数得分81.49,位居全国第一,力促深圳营商环境综合评分占居全国第二。
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的重要软实力,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参与国际竞争和区域性竞争的重要经济社会背景。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营商环境。深圳在法制环境营造上,也下了颇多功夫。
在今年8月印发的先行示范区意见中,强调要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深圳自1992年深圳取得经济特区立法权至今,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法规229项(现行有效168项),深圳市政府共制定规章319项(现行有效164项),初步建立了适应开放型经济的法律制度体系,为深圳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另一方面,深圳一直被认为是市场开放程度最高的城市之一,如何做好行政手段与市场调节之间的平衡?深圳努力规范政府与市场边界,建设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自2013年广东省政府依法行政考评启动以来,深圳连续五年被评为优秀等次。2017年至2018年,深圳市两度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荣誉。在中国政法大学组织的2018年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中,深圳市位列100个参与评估城市第一名。
随着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深圳为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最公平公正的司法保障。深圳积极建立形成类别齐全、国内领先、公平正义的完备司法体系,依法保障各类主体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最高效便捷的司法保障。
尤其是深圳创新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高地。深圳积极推动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充分调动仲裁、律师等专业力量参与纠纷调处,提高专业服务质量水平。推动形成了全面推进国际化建设的国际仲裁院、联动港澳的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全国率先探索“国际商事调解+法律查明”的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等一批高水准、国际化的非诉讼争议解决机构,为各类争议提供更加丰富快捷的多元化解决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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