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晚,一名男子在重庆沙坪坝区煌华新纪元购物广场坠楼,砸倒两名过路女性。三人送到医院抢救无效后均已死亡,目前政府已成立工作组处理善后工作。
大楼楼层导视图显示,整栋大楼共有30层,分布有20多家快捷酒店。记者来到网传男子跳楼所在的煌华国贸中心3号楼30楼309房间,见到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分局渝碚路派出所已对房间贴上封条。多名酒店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昨晚事发后,警方对整栋大楼进行了封锁,并要求该栋所有酒店对入住人员进行核查,并与他们取得联系。
随后警方通报:12月24日20时20分许,一男子从沙坪坝区三峡广场一公寓楼高坠,砸到两名行人,三人经120抢救无效死亡。警方初步查明系李某(男、31岁、湖北武汉人)跳楼自杀所致,排除刑事案件。
不幸被砸到的2名路人名叫张某、霍某,张某今年17岁,系綦江中学高三学生,霍某今年15岁,系三江中学的学生。两人正参加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的艺术专业考试。
三江中学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称,“霍某身份证上显示15岁,也在我们学校读了3年。她们都是艺术学生,去参加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的艺术招生考试。考试前她们有个培训,在履行了中学的请假手续就去培训。昨天(12月24日)事发不久便接到电话,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现都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安抚家属。”
据悉事发地属于商业区,人流量非常密集,如果有人高空抛物很容易砸到路人。大部分人对这件事都很愤怒,认为这个人自杀还害死两名无辜的路人。对这两名女生的死亡感到非常可惜。
那么,坠楼砸死人到底需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坠楼者若砸死他人自己生还,该如何追责?坠楼者与被砸者均死亡又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本身就是轻生,但是轻生的同时砸死人让很多无辜人士受害,那么自杀坠楼砸死人怎么办?
今年6月1日还发生男子跳楼坠亡还砸死奶孙两人,判赔男子父母赔偿150万。
2019年6月1日,家住小区C4幢的奶奶张容带着孙子小陈,如往常一样在小区道路上散步。当他们行至B1栋时,被从33楼跳下的侯某砸中。侯某、小陈当场死亡,张容受重伤,送医院抢救6天后治疗无效死亡。
经查实,侯某在2016年因患精神分裂症在江苏某医院就医治疗了10多天,当时出院医嘱上载明患者可能会出现自杀、冲动、伤人等难于意料的意外,请加强监护。侯某出院后一直在该医院门诊就诊,并且出事前一直在服用一种名为“奥氮平片”的药物。该药主治为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因为侯某年轻,侯某父母并未将侯某患病的事情告诉小区、社区,甚至所有亲朋。法院判其父母赔偿150万元
四川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12月12日一审判决跳楼者父母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150余万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