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传媒网讯(记者 水冰晖)12月2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有关情况。发布会上,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郭慧敏对《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进行了介绍。
据了解,《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由省政府办公厅于11月份印发,从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保障措施4个方面,明确了17项具体任务。
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意见》提出要推动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打造以社区为平台、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为支撑的“四社联动”养老服务机制,推广“时间银行”等做法,开展互助养老服务。在城市,支持在街道建设一院、在社区建设一中心、在居民小区建设一站的嵌入式养老服务网络,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要求到2022年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90%。在农村,健全完善以农村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互助幸福院等为网点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同时,加强医养结合,重点培育服务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到2022年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50%。
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达标工作,全面整治质量隐患,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同时,要积极发展智慧养老,建设一批“智慧养老院”,推动养老、保健、医疗服务一体化发展。此外,要建立健全照护服务,全面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全面建立居家探访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定期巡访独居、空巢、留守、失能老年人的工作机制。
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意见》提出每个地市确定一个县(区)开展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试点,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要有效增加养老服务供给,充分利用闲置房产资源拓展养老床位供给渠道。同时,要提升政府投入精准化水平,明确各级要将不低于55%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标准,重点购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机构运营、社会工作和人员培养等服务。对养老机构实施综合监管,制定养老服务责任清单,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覆盖所有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业。
强化保障措施。《实施意见》在加大养老服务优惠扶持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推进养老服务吸纳就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要求,明确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扶持政策。同时,鼓励已经设立的各级政府投资基金以及社会资本设立的基金投资养老服务业;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同时,要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继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千人培训计划”,在2022年底前,全省计划培训300名养老院院长、5万余名养老护理员。此外,还要积极开展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四同步”。加强对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监督检查,确保到2022年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三项工程”,提高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