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
该意见中的关键信息有:
1.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要商教育部门,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2.经过清理,确保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3.注重工作实绩,不得简单以留痕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应用程序)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来代替实际工作评价,不能工作刚安排就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坚决克服重留痕轻实绩的形式主义做法,避免干扰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4.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按照党中央有关要求,引导广大教师关心支持教育扶贫工作,充分运用校园和课堂教育帮助贫困地区学生坚定脱贫信念、认真学习、掌握本领、健康成长,通过扶智方式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多作贡献。
5.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特别是不得把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如庆典、招商、拆迁等)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不得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
《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全文主要提出的几点如下:
1.进一步认识教育的重要意义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总体的要求
2.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3.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
4.统筹规范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
5.统筹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
6.强化组织保障
这是意见的6点建议,每一点都是针对目前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复杂的工作,来简化或调整,力求减轻目前中小学教师所面临的工作压力和负担!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