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清河县公安局将分批发布通缉令,公开通缉在逃人员。
清河县公安局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有关线索,发现有关情况的,请及时拨打110报警或联系经办民警。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协助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给予奖金一万元。
公安机关保护举报人的安全,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隐瞒、包庇、容留在逃人员以及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的,一经查实一律依法追究,公安机关敦促在逃人员,尽早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犯罪嫌疑人 刘阳
刘阳,男,汉族,1998年10月28日出生,户籍地: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谢炉镇韩双庙村25号,居民身份证:130534199810280712
举报电话:110
倪警官:15131996777
花警官:18831932750
举报邮箱:8058642@qq.com
犯罪嫌疑人 史振发
史振发,男,汉族,1995年9月7日出生,户籍地: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宏毅路3107号 , 居民身份证:130534199509076958
举报电话:110
张警官:13623195888
宋警官:13903195579
举报邮箱:8058642@qq.com
犯罪嫌疑人 李安炜
李安炜,男,汉族,1998年1月5日出生,户籍地: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戈仙庄镇南堤村148号,籍贯:陕西省西乡县,居民身份证:612324199801056017
举报电话:110
张警官:13623195888
宋警官:13903195579
举报邮箱:8058642@qq.com
来源:清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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