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临2019-064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3日(星期一)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16日以电话、电邮和传真以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副董事长杨朝晖先生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对公司2019年度已发生及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重新进行核查预计,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5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6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关联董事崔明宏先生、李建一先生、张钰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084 股票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临2019-065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3日(星期一)上午10:00以通讯结合现场方式在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12月16日电话、电邮和传真以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对公司2019年度已发生及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重新进行核查预计,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5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6号)。
我们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均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体现了公平、公证、公开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临2019-066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此次预计增加的部分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此次预计增加的部分关联交易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原有约定的交易原则、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葡股份”)2019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9名,副董事长杨朝晖先生未能出席会议,关联董事崔明宏先生、李建一先生、张钰女士回避了表决,该议案以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在事前审阅了此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该日常关联交易是合理的,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我们认为:该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交易涉及金额未达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均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体现了公平、公证、公开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情况
经对公司2019年度已发生及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重新进行核查预计,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50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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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原因:由于本公司生产的葡萄酒类产品满足关联方业务拓展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因此关联方加大了对本公司葡萄酒类产品的采购。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双方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的,充分体现了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较小,对公司独立性未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关联交易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
法定代表人:夏桂兰
注册资本:人民币716177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1100000710927046U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通信、能源、房地产、文化、体育、旅游、广告项目的投资;投资咨询;资产受托管理;资产重组策划;物业管理;组织文化、体育交流;承办国内展览及展销会、学术报告会、技术交流会;机械设备、电子设备、房屋的租赁;钟表的销售与维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企业财务和经营管理咨询;销售黄金、白银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为中葡股份控股股东,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公司均系公司关联方。
三、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进行。
2、定价原则:按市场价格执行公司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定价原则一致,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新增的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经营活动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遵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原则,依据原有约定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是预计内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延续和新增,相应的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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